闽南网8月30日讯 昨日,记者从厦门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获悉,厦门不断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正积极探索异地购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
目前,职工在异地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在此基础上,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积极探索异地购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支持异地购房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解决住房问题。同时,探索推进厦漳泉大都市区同城化进程中“三地”住房公积金区域合作的体制机制问题。
此外,厦门市已开办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下一步,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进一步完善现有办法,继续扩大业务范围。(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郑友贤 见习记者 陈志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