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头公园市政智能停车楼的亏损,使民间资金方开始萌发去意。连日来,关于智能停车楼的报道引发了政府、民间等多方的关注。同时,也引发了人们重新考虑公共智能停车楼今后的走向,尤其是民间资金投资公共停车楼的收益问题。
8月13日,厦门市建设局有关负责人透露,在得知江头公园市政智能停车楼在经营中遭遇到的问题之后,政府部门为了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专门出台了新政策,公共停车场的投资建设已经彻底向民营企业、国有企业等社会力量开放,凡是社会力量按照有关规定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的,都可以获得政府给予的资金补助。
开放 民间资本可独立投资公共停车场
近年来,破解停车难成了厦门市政府一道民生工程难题。在停车矛盾严重突出的情况下,厦门市政府先是出台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实施意见》,并专门成立厦门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领导小组。
其间,厦门提出了停车场建设将实行“民间”、“国企”、“财政”三条腿同时走路,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参与市政停车场建设。
也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出现了“半公半私”模式的江头公园市政智能停车楼。与此同时,厦门此前规划的24幅停车场地块中,部分市政停车场也考虑继续引入民营资本。
8月13日,厦门市又有一项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的新政策出台了。记者从厦门市建设局拿到了《厦门市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资金补助管理办法》。
据厦门市建设局城市管理协调处的有关负责人透露,今后不管是民营企业还是国有企业,凡是社会力量愿意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不管是合资还是独资,只要符合办法制定的标准,政府都会给予资金补助。
补助 修建公共停车楼可以获得补贴
据厦门市建设局的有关负责人介绍,不管是私人、民营企业还是国企,其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要想领取政府的补助,在规划建设停车场时首先要到厦门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报备,在经过审核等流程之后,才能列入厦门市停车场年度建设计划。
不仅如此,所有社会力量建设公共停车场要想领到补助,其建设手续必须齐全,停车场必须向公众开放,且向市建设行政部门备案,并纳入全市数字化统一管理。
根据新政策要求,享受车位资金补助的停车场,不能有跟停车服务有关的其他配套服务设施。
政策对停车场的停车泊位数量也有要求,单独新建的停车场停车泊位数必须达到50个或以上;建筑物配建的停车场,进行改、扩建的,停车泊位必须超过原配建指标达到30个或更多;采用机械式停车模式的临时停车场泊位数必须达到30个或更多。
另外,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并结合人防工程进行建设的公共停车场也可以获得财政补贴。
新政策对于哪些停车场可以领取补助也做了时间界定。单独新建公共停车场,只有在2013年5月1日后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才能获得补助。而其他公共停车场必须是在2013年5月1日后建成并正式对外营业才能领取到补助。“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的回收期比较长。”厦门市建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基于此,政府部门才出台了这一政策,鼓励更多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
标准 智能停车楼每车位最高补助2万元
“对于地面停车场不给予补助。”厦门市建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一政策也充分考虑到土地资源的有限性,鼓励多建设停车楼或地下车库。
根据政策,建设地上楼内停车楼,政府按照每个车位14000元的标准给投资建设方补助。在屋顶开设停车场的,每个车位给予补助2000元。而机械式停车楼的补贴则有两个标准:采用升降横移技术的停车场,每个车位可补助6000元;而像上古街停车楼那样采用垂直升降技术的,每个车位可补助20000元。
对于地下车库,单建自走式地下车库每个车位补助3万元,而超配建自走地下停车库的补助金额为每个车位15000元。地下机械式停车库每个车位的补助为2万元。采用简易升降(地坑式)的车库,每个车位可获1万元补助。
据了解,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并结合人防工程进行建设且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单建式地下停车库,除了享受相应的补助外,还将按照人防面积进行补助,岛内的补助标准为每平方米400元,岛外则为每平方米360元。
据厦门市建设局的有关负责人介绍,所有领取补助资金的公共停车场都要跟政府签订补助合同,若将补助资金挪作它用、擅自改变停车场使用功能、不向社会公众开放,都将依法追究责任,收回补助资金。此外,采用机械式停车模式的临时停车场投入运营年限不得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