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低迷之后,一系列限购等行政干预及信贷紧缩政策陆续退出历史舞台,厦门楼市迎来了近4年最为宽松的政策环境。
昨日,一条消息,更是令厦门尤其是岛内房企欢欣鼓舞:昨日上午,经厦门市政府研究同意,从今日起,厦门岛内湖里、思明两区全面取消住房限购措施,思明区、湖里区144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不再执行限购。
这一消息得到了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处长王胜的证实。
这意味着厦门“限购令”全面取消。
限购松绑
执行4年4个月 限购令成历史
实际上,从去年起,厦门房屋限购已逐步开始松绑,政府推出一系列政策,如限购取消、限贷松绑、公积金新政,加上央行降息等,提振楼市信心,让房地产回归市场主导,行政调控稳步退出。
去年8月15日,厦门“闽八条”细则出台,正式放宽普通住房界定标准,同时取消岛外四区限购和岛内144㎡以上房源限购。而根据此前的限购规定,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厦门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且无法提供1年缴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均被禁止在厦门购房。
从今天起,思明区、湖里区144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也不再执行限购,意味着,从2010年9月30日厦门首次颁布住房限购政策至今,施行了近4年4个月的厦门“限购令”正式成为历史。
厦门均和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崎说,限购的全面取消,将使这些长期加在房地产业上调控的政策开始化为“无形”。“以后再也不存在所谓的调控不调控、限制不限制,调控将更加市场化。”
松绑背后
库存超300万㎡ 去化压力大
此次限购取消,源于厦门楼市面临的“新常态”。
从去年开年,全国楼市明显趋冷,厦门楼市虽然表现稳定,房价更是领涨全国,但终究难以独善其身,不仅销量出现明显下滑,房价上行动力不足,去年10月更是迎来近28个月的首次环跌。
中原地产统计,去年厦门楼市住宅成交总金额606.3亿元,均价达19751元/㎡,同比上涨25.0%。看似坚挺,但进入下半年后,厦门房价也难逃下滑趋势,前期定价明显过高的项目让利回调,同时,部分楼盘通过降低首付及实施以价换量策略,来刺激购房者入市。
此外,据厦门中原地产研究中心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12月21日,2014年厦门商品住宅成交306.95万㎡,相比2013年的450万㎡,同比下滑约32.3%。
卖房不易,存量也随之上升。厦门网上房地产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12月31日,厦门可售商品住宅面积约为318.3万㎡。按照月均25万平方米的成交面积测算,存销比约为12.7,去化压力较大。
“因此,此次一开年便取消限购,说明政府将上半年的重点放在了消化库存上。”中原地产董事总经理孔军说。
市场反应
卖方借力宣传 买方态度不一
此次限购放开,对于开发商,尤其是握有相应面积段产品项目的开发商来说,无疑是一大利好,而这些嗅觉敏锐的房企也没有放过此次宣传良机。
昨日中午限购取消的消息刚释放不久,下午便有不少开发商,尤其是岛内房企,出台若干新的文案,借力卖力宣传。记者观察到,一位于厦门岛内五缘湾中心的楼盘,趁势第一时间,推出了其项目96~144平方米的户型产品。
不过,买方市场方面,购房者则呈现明显的观点分化。对于泉州林先生来说,此次限购取消,意味着买房的桎梏已然消失。“一直有意向在厦门岛内买房,因为时常泉厦两地跑,之前因为限购的原因没办法,现在倒是可以好好挑选中意的房源了。”林先生说。
不过,也有部分购房者持淡漠态度。网友“灰尘”称:取消了又怎样?岛内房价这么高,没有钱还是买不起。当然,更多的购房者则担心,限购全面取消会不会促使厦门房价新一轮的大涨?对此,记者采访了多位业界人士进行解读。
业界解读
主要为提振市场信心 实质作用不大
从2014年厦门市场的供求结构来看,岛内144平方米以下产品的市场占比偏低,而且供求比相对平衡。这就意味着,此次限购全面取消,其实对厦门市场并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我认为,政府在这个时候取消限购,更主要的是为了提振市场信心,同时也在潜意识上告知市场,政府的调控态度、去行政化、坚持市场机制调节才是未来的楼市方向。
——克而瑞福建区域总经理张子吉
根据统计,岛内144平方米以下产品的市占仅7%以内,因此此次限购取消,信心提升大过实际影响。
——中原地产董事总经理孔军
购房者应该把眼光放到岛外去,因为岛外还是未来整个城市发展的重要方向,不要觉得限购一取消就对岛内有太大期待。
——唐氏地产常务副总经理陈耿杰
交易活跃度将上升
岛内房价将上涨
此次限购全面取消,将促使岛内的住房交易活跃度提高,从而促进房价上行。岛内其实还有很多旧盘、二手房可以流动,楼市限购全面放开,购房者开始可以买第一套、第二套、第三套,对岛内的交易活跃度将会有很大的提升。市场交易活跃了,岛内的价格或将走高,整体的交易均价也会提高。而岛外现在相对还处于有较大库存的阶段,暂时不会在价格上有什么波动。
——厦门均和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崎
□链接
厦门限购政策变迁
2010年9月30日,厦门市下发《关于贯彻住建部等五部委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自2010年10月1日起,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厦门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2011年2月21日,“厦8条”出台。规定:对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厦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2013年4月2日,厦门版“国五条”细则落地,与此前的限购政策相比,增加了“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这一条款,并将此前规定的“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升级为“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此外,对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依法严格按照转让所得的20%计征。
2014年8月15日,厦门开始松绑限购,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宣布岛外四区不再执行限购措施,思明区、湖里区的普通商品住房继续执行住房限购措施。
2015年1月15日,经厦门市政府研究同意,从1月16日起,厦门岛内思明区、湖里区144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也不再执行限购。至此,厦门限购全部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