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转公贷款,就是买房时办理的是商业贷款,在还款期间内申请将剩余的商业贷款转成公积金贷款。
办理商转公业务,需申请人自筹资金先结清原商业贷款,很多人因为无力自筹这笔资金而陷入尴尬状态,通过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C厅厦房担保窗口提供的担保服务,无需客户结清原商业贷款也能办理商转公业务,完美解决客户的资金压力。
申请商转公的条件:
1.原商业性住房贷款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2.借款人必须是原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其配偶,目前无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3.个人信用良好,原商业性住房贷款还款1年(含)以上,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4.所购住房已取得《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
5.原商业性住房贷款仅限于住房按揭贷款,原贷款所购房产仅限于住宅;
6.借款人有足够资金结清原商业性住房贷款;(通过厦房担保提供的担保服务,无需客户自筹解押资金);
7.如公积金贷款审批额度与原商业性住房贷款余额存在差额,差额部分由借款人以自有资金偿还给原贷款银行或存入厦房担保;
8.借款人及配偶同意不再以所购房产办理二次抵押贷款。
商转公的可贷额度必须在原商业贷款余额内,且满足单职工最高50万元,双职工最高100万元的贷款额度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