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XP01等五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补充公告
(土地市场2019第54号)
经研究,我局拟调整2019XP01等五幅地块出让公告(土地市场2019第49号、50号、51号、52号、53号)及出让文件有关事项,现补充公告如下:
调整开竣工时间要求:2019XP01、2019JP05、2019XP02、2019TP01及2019TP02地块必须于土地交付之日起九个月内动工建设,于开工之日起三十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
上述修改内容将写入2019XP01等五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
其余公告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