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教育局昨日发布通告,三类对象可申请转入思明区公办小学就读,转学受理时间为7月4日。
这三类对象是:①在非思明区小学就读的思明区户籍小学生;②在思明区民办小学就读的思明区户籍小学生;③在思明区公办小学就读,户口已迁至申请转入的思明区公办小学片区,且监护人已取得户口所在地房屋产权的小学生(含符合条件的港、澳、台、侨及外籍小学生)。
转学受理时间为7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错过7月4日小学转学申请的,请务必于7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补申请转学。
转学受理地点为学生户籍地址对应的公办小学。
转学所需材料包括:①学生及父(母)户籍册原件和复印件一份;②学生户籍地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若无法提供产权证原件的,可提供由市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权属证明);③学生成绩册;④家长须知晓学生的全国学籍号。
思明区教育局表示,学校受理审核学生转学申请后,对于符合转学条件但无法接收的,将登记上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转学。转学结果将于8月中下旬由受理学校告知家长。(记者 郭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