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公有住房住宅(以下简称“房改房”)的市民注意啦!近日,厦门市房屋事务中心对房改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公维金”)提取审批业务进行了管理系统升级和审批流程调整。
具体为:岛内房改房由市政务中心窗口收件,岛外房改房由岛外各分中心窗口收件,并初步审核送审资料。收件后,提取金额超1万元(含)的项目,将提交造价审核机构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送审单位也可自行委托专业审核机构,对已经专业造价审核的项目,中心不再提交审核。审核完成后,经中心确认,系统将通过发送手机短信告知申请经办人审核结果。在发送短信后4个工作日内,将通知经办人领取支款通知书。需提醒的是,单位公维金账户如未清分到梯幢,原则上中心不再受理提取业务。
收件窗口地址:市政务中心,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一楼C厅34号窗口;集美政务中心,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1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16号窗口;海沧分中心,厦门市海沧区钟林南里12号二楼203室;同安分中心,厦门市同安区朝洋一里26号504室。
【名词解释】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记者 高金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