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制定的《厦门市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印发。根据《方案》,12月1日后出让的岛内所有商品住房项目,都将实施公证摇号公开销售。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的“无房家庭”,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项目时,将可优先摇号、优先选房。
据悉,《方案》适用于2021年12月1日后出让的,思明、湖里区所有的商品住房项目,海沧、集美、同安、翔安区达到地价上限且意向登记购房人数不少于可售房源数的商品住房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