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我市税务部门获悉,2021年9月-12月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免征优惠申报期截至本月底,符合条件、尚未申报的纳税人可在申报期内登录厦门电子税务局申报,对相应房土两税税源减免税信息进行维护和确认,点击申报即可享受房土两税减免优惠。
据悉,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助力企业纾困减负若干措施的通知》,对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受疫情影响的重点区域内的房产和土地,以及受疫情影响的重点行业企业持有的房产和土地,免征2021年9月至12月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预计将惠及全市近5000户企业。
记者了解到,我市税务部门对上述优惠政策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即纳税人无需办理审批手续,也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从提交申请到享受减免全程“一趟不用跑”。
这项政策的实施,为我市不少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减轻了经营负担。“我们公司2021年9月-12月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了6.5万元、房产税减免了43.1万元。”全总(厦门)安养中心负责人说,房土两税减免政策弥补了公司因去年9月份疫情无法经营的经济损失,帮助企业渡过了难关。(记者 郭舒晨 通讯员 吴雅菁 辛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