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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面积未能体现在房产证上 建议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补充协议

发布时间:2020-08-26  来源:闽南日报  

  开发商赠送所谓的住房面积,是近年来在许多地方的楼盘市场屡见不鲜的营销手段。开发商时常在广告中宣称,购房者用相同的价格能够买到更多的住房面积等。这听起来好像很划算,但消费者是否真正得到实惠呢?

  在龙文区某知名楼盘售楼处任置业顾问的小林介绍说,所谓的“赠送面积”,一般都是由开发商采取将阳台封闭起来,并把它做成书房、洗衣间等“送”给购房者。还有的是在建房时加宽、加大窗户,并把它做成飘窗或室内小景园等。而后,再通过赠送上述面积,达到开发商所说的能让一房变两房、两房变三房的目的。然而,有许多人恐怕不知道:开发商赠送的所谓住房面积,却不能体现在房产证上,使它根本无法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结果会造成一旦房屋出现问题,购房者的维权随之产生诸多问题。譬如,以后房屋如果遇到拆迁,它只能够按产权证面积进行计算。

  漳州某律师事务所的李志鹏律师解释,在大多数情况下,开发商所赠送的面积皆无法计入房屋的建筑面积,更不能划属房屋产权。故此,每遇到拆迁或是产权发生纠纷时,该部分“赠送面积”均不能受到法律保护,即业主只能够拥有这部分面积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基于该原因,购房者如碰到开发商“赠送面积”时,务必自己要先弄清楚该赠送面积是否合法,是否与规划图相符合。可以说,绝大多数的“赠送面积”是属于完全不可能计入容积率的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的非法面积,也就是说它属于违建或侵权面积。此做法本身是开发商在打擦边球,他们一般不会将“赠送面积”写进购房合同的条款中,大多只是开发商们的口头承诺,甚至往往连补充协议都没有。这就非常不利于保障购房者的权益。

  综上所述,购房者若碰到此种情况,必须先注意:如果产权证上与合同书上皆没有写明赠送面积的相关事宜,这就无法证明这些赠送面积的产权人是你。为此,建议购房者务必与开发商签订一份补充协议,并约定好这些赠送面积的区域皆要有保修,以及万一涉及“违法建筑”问题被动拆,开发商都要负责赔偿相应的损失等。只有做到如此,才有可能最大限度地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卢子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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