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房产网讯 刚入住4年的房子出现了质量问题,出现大面积的漏水。市民张先生就碰到了这样的烦心事。这样的情况,不仅自家遭殃,也给楼下造成损失。想让开发商帮忙解决,但开发商以房子已过2年保修期,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房子过了保修期,出现质量问题开发商到底要不要担责呢?
房屋过了保修期却出现漏水问题
张先生于2010年初购买某小区的一间样板房,并于第二年交房入住。张先生表示,因平时工作较忙,没时间装修,而样板房装修的风格自己很喜欢,就直接订购了这套房源。
没想到,今年5月,张先生发现房屋内出现漏水。起初在客厅和卫生间墙面出现渗水,后来情况却越来越严重。客厅经常出现大面积积水,并渗透到楼下的天花板,导致楼下的房屋油漆大面积脱落。经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检修,确认漏水系卫生间墙内的冷水管破裂所导致。因漏水造成屋内损坏,张先生维修共花费了两万多元,这笔费用包括维修楼下住户家中的天花板费用。
张先生认为,漏水原因是开发商交付房屋中的设施存在质量问题,因此漏水给自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由开发商承担。但开发商称,发生漏水后,公司积极妥善处理,避免了张先生的损失进一步扩大。开发商表示,根据《住宅质量保证书》中约定,开发商对样板房住宅中设备保修期为1年,对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2年。而事故发生时间距离购房时间已经超过2年,因此开发商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过了保修期开发商对房屋质量仍需担责
那么,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特别是超出保修期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应当由谁来承担责任呢?
“开发商混淆了房子保修期的概念。”福建泾渭明律师事务所叶庆瑞律师表示,商品房的保修期,是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为房地产开发商规定的行业规范,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并按要求约定保修期。也就是说在房子保修期内,出现房子质量问题,开发商要无偿负责维修,直至达到规定或者约定的标准为止。而过了保修期,只是免除了无偿维修的责任,并不是对房屋质量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福建三和律师事务所吴文都律师表示,房子也是商品,过了保修期,开发商仍然对房子的质量问题负有责任。张先生家因水管破裂造成漏水,可能是水管质量问题、接口安装问题等,也可能是房东在使用过程中人为因素造成。在维权实践中,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房东要举证开发商的原因造成的后果,才能要求开发商对质量问题进行赔偿。吴律师表示,虽然过了保修期,水管由房东自己掏钱更换,但造成的油漆脱落、地板、天花板泡水发霉,如果能证明开发商原因所致,可以主张由开发商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