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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闽八条”出台 听听晋江业界声音

发布时间:2014-08-15  来源:晋江经济报  

  亮点三:普通商品房认定门槛降低

  扩大享受优惠政策范围

  新政明确,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的住房属于普通商品住房。

  此前,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研究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工作会议纪要》([2008]162号)的规定,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二是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三是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以晋江2013年7月-12月份销售楼盘的商品住房进行测算,这一价格为9913元/平方米。

  两者比较,可以看出新政对于普通商品房的价格没有限制,换句话说,扩大可享受优惠政策的范围。

 

  亮点四:加快住房贷款发放

  支持异地购房者住房按揭贷款

  “闽八条”明确,各商业银行要努力配足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优先满足个人首次购买普通住房贷款需求,加快受理、审批、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不压单、不压贷。异地购房者可以在购房所在地商业银行办理住房按揭贷款,各商业银行应当支持。

  对于此项政策,晋江业内人士认为,此举将有利于加快资金回流,减少开发商的资金压力,同时,也鼓励外地人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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