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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开发商老招新用 延迟备案让限购令成一纸空文

发布时间:2011-04-18  来源:  

  

  外地人,没有社保或者个税证明,属于被限购人群,照样可以买房。这不是“传说”,记者随机走访了7个楼盘,其中4个表示可以对这部分人群“网开一面”,采取分期付款、延迟备案的形式规避限购令。
  
  即使未提供分期付款“服务”,售楼小姐也会贴心地为购房者预留足够的时间,补缴一年的社保或个税。而补缴社保或个税,也远远没有想象中困难——记者先后走访了厦门地税部门和国土部门发现,只要形式要件具备,相关手续基本没有障碍。
  
  上述两种方式,体现在操作层面,共同的关键点即延迟备案。正是这个并不新鲜的招数,成了消解限购威力的化骨绵掌。
  
  近日,记者以外地购房者的身份,走访了岛内外的7个楼盘。这些楼盘,有在售的,也有处于预热期的,都是目前厦门受关注度比较高的。耐人寻味的是,7个楼盘中,有4个均表示可以提供分期付款服务,为外地客户提供便利。而这些楼盘,既有岛内高端楼盘,也有岛外品牌楼盘。至于明确表示无法提供分期付款服务的3个楼盘,则分别代表3种不同情形:不着急销售的尾盘,开发商为国企,或者产品定位符合刚性需求、实际销售情况不错。
  
  
5+3+2 半年内付全款再备案
  
  4月12日下午,仙岳路某楼盘接待中心,售楼小姐手指大厅右侧的“房屋销售价格及进度表”记者,一期推出的150多套房源,已经被预定六七成。
  
  “先交30万元定金,一个星期后签合同,补齐总价款的50%,2个月内再交30%,半年内付清剩下的20%。”得知记者的“外地人”身份,售楼小姐先是表示不能提供社保或个税缴交证明的外地人不符合购房条件,他们也爱莫能助,不过很快又松口称,目前预定了该楼盘的客户中,有部分也属于和记者一样的外地客户群体,他们的做法是:先交定金,再去补交社保或个税,等他们拿到相关证明后,再签正式合同并备案。如果贷款申请通不过,还可以按照“5+3+2”的比例分期付款,分期付款的期限是半年,全款付完后,再备案,这意味着购房者有充足的时间“搞定”相关证明。不过,这样的操作,需要经过特别申请。
  
  记者了解到,该楼盘于3月底拿到预售许可证,虽然此前预热活动不少,但并没有举行公开的开盘仪式,
  
  而是选择低调登场。在售楼现场,记者随机采访了一名看房者,对方自称也是外地人,而且在厦门已经有房子,不过还是很关注岛内新盘,“如果买这里肯定是投资,关键看楼盘品质和区位值不值得出手,政策性的限定都有办法消解,不在我的考虑范围内”。

  3+3+2+2 首付3成一年内可更名
  
  同安某楼盘一个多月前推出,刚开盘不久,就爆出“几近售罄”的消息。不过,4月13日上午,售楼小姐带记者参观完样板房后,还是提供了多套不同户型房源让记者选择。
  
  “一期房源大部分是员工内部认购,由于各种原因,又陆续有一些房源退回。”售楼小姐称,针对外地人等被限购人群,该楼盘推出了较为宽松的付款方式,操作流程大致是:先由购房者和开发商双方达成合意,签订一份非正式合同,同时购房者支付第一笔购房款,为总房款的30%;第二笔款项的交付时间约定在一年后,此时可能产生两种情形,一是限购继续,但购房人在厦门缴纳社保满一年,已经拿到缴交清单,符合购买条件,可以签订正式合同,并在房管局备案,二是购房人没有去交社保,但限购取消,外地人不再受限,同样可以正式备案;正式备案后,若到银行申请贷款成功,之前的30%便作为首付,若失败,则继续分期付款,分别在2012年5月支付30%,2013年2月支付20%,2013年8月楼盘交房前支付20%。
  
  据介绍,从签订非正式合同到第二年正式备案之间的一年内,还允许购房者更名转卖。而除了上述“3+3+2+2”的方式,购房者还可以选择“4+4+1+1”的方式,后者享受一定折扣的优惠。
  
  同样默认可以提供分期付款服务的另两个楼盘,一个是1月底推出的集美楼盘,据称正在请律师起草符合规范的“分期付款协议书”;另一个是将于下半年推出的楼盘,项目位于杏林湾,接待点的工作人员称,不少目前属于被限购群体的客户对该项目很关注,他们会顾及这部分客户的需求,研究诸如延迟备案等相应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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