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洛江区人民政府批准,泉州市万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决定委托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公开拍卖洛江区万安中心区商业办公楼项目投资及建设管理权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概况
(一)项目用地位置:位于万安中心城区,东侧为亿昌科研设计用地,西侧为汉唐商城规划用地,北侧临万福街(24米宽),南侧临13米规划支路,具体位置及范围详见用地规划红线图。
(二)用地面积:5577.87平方米(合8.4亩)。
(三)总建筑面积:约26697.6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办公楼建筑面积约19428平方米,地上不计容机械停车楼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4269.6平方米。
(四)拍卖起叫价:人民币400万元。
(五)增价幅度:人民币10万元的整数倍。
二、其他相关要求
(一)项目用地交付方式为泉州市万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于拍卖成交之日起30日内按现状土地条件交地。
(二)竞买申请人竞得该项目投资及建设管理权益后应在泉州市洛江区行政区域内设立项目公司(已在洛江区设立的除外)对该项目进行投资及建设管理,该项目投资及建设管理所产生的税费必须在洛江区交纳。竞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60日内办理完新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并由新公司与泉州市万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签订《洛江区万安中心区商业办公楼项目投资及建设管理权益转让合同》、《洛江区万安中心区商业办公楼结算移交协议》的变更协议。
(三)本项目用地范围内建设的所有房产竣工且全部建设工程通过综合验收合格,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备案后,全部由泉州市万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与本项目竞得人结算,并由本项目竞得人移交给泉州市万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结算移交房产建筑面积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地上办公楼建筑面积以房产管理部门确权的产权面积为准,机械停车楼及地下室建筑面积以有资质的房地产测量单位实际测量面积为准,该面积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总价款,意向竞买人必须自行认真测算清楚。
(四)本项目的动工期限、建设期限、结算价款、结算面积、结算价款支付方式、装修标准及其他事宜,按照泉州市万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拟定的《洛江区万安中心区商业办公楼项目投资及建设管理权益转让合同》、《洛江区万安中心区商业办公楼结算移交协议》和《洛江区万安中心区商业办公楼项目投资及建设管理权益拍卖转让说明》执行。
(五)竞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付清该拍卖总成交价款。竞得人未能按时缴交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泉州市万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缴纳滞纳金。逾期付款超过10日的,泉州市万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有权取消竞得人资格,解除《洛江区万安中心区商业办公楼项目投资及建设管理权益转让合同》、《洛江区万安中心区商业办公楼结算移交协议》,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并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