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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二手房交易 三类问题需注意

发布时间:2014-08-15  来源:闽南房产网  

 

  闽南房产网讯 最近,记者走访丰泽工商12315获悉,在上半年的二手房交易中,私下转租、押金退还、房屋维护几大问题引发的纠纷比较常见。业内人士提醒,在二手房交易中,要重视合同,对交易的资金以及后续的房屋维护等问题进行详细约定。

 

  找租户租房房东不认账

  最近,泉州市民傅先生遇到了租房的烦心事。2013年12月,他通过一房屋的租户租房,缴纳7000元押金给租户。可是,傅先生要再将房屋转租时,却遭到了房东的拒绝。房东表示,在合同上当时就声明不得转租,否则房东有权收回房子,终止合同。租又租不出去,住又不想住,这可愁坏了傅先生。

  北京中银(泉州)律师事务所律师上官宝山提醒,如果房子没有经过房东同意,不能转租。作为租房者,如果在未征得房东同意的情况下转租,是无效行为。转租无效之后的处理方式有两种情况:如果现在的租户与之前的租户有特殊约定按特殊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的话,可以要求转租方返还押金。如果有造成直接损失,还可以举证,要求转租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他提醒,在租房过程中,要征得房东同意再租,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押金与房屋后续维护看合同

  市民李先生要在2014年2月24日退房。原先他向中介公司交了押金3000元。可是到了要退房时,却遭到中介公司拒绝。中介公司表示,根据原来的合同约定,李先生无按期归还房屋,无法退取3000元,拖延一天需扣取60元,共扣取1440元。这让李先生感到十分郁闷。

  无独有偶,市民吴先生也遇到了租房的烦心事。他租了一套房屋,发现房屋里面的空调出现质量问题不能制冷。根据合同约定,电器维修是由房东负责,但房东拒绝维修。

  北京中银(泉州)律师事务所律师上官宝山表示,在租房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在合同中对押金退还、后续维护问题进行明确约定,避免后期产生纠纷。李先生与吴先生遇到的问题,都可以依合同进行处理,如果合同有约定,按合同约定来解决。所以,最终问题还是要看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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