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八条出台,银行的贷款政策变了吗?”“我之前买过房,但是已经还清贷款了,现在再买算首套吗?”“现在买房还要在当地交满一年社保吗?”……“闽八条”出台后,关于福建楼市新政的咨询不少。
记者走访了解到,目前,银行还未接到银监会新通知,对首套房的认定及利率仍然按照原来的执行标准。例如,记者从招商银行了解到,“闽八条”出台后,招行还未接到银监会的新通知。目前,招商银行的房贷利率及首套房的认定还是执行原来的。首套房贷基准利率从8月份开始,执行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5%,二套房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0%。首套房的认定,还是根据房管局的数据来判定,执行认房又认贷。除了招行,其他银行的房贷情况也还是按照原样,大部分银行的首套房贷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0%。
同时,记者从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目前公积金贷款也未出台新政策。不过,已经开始落实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本省范围内异地购买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政策。
福建双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于那刚提醒购房者,在政策还未正式落地时,不要盲目听信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例如有些销售人员可能会承诺说“购房人偿清购房贷款后,再次申请贷款购房,按首贷认定”等。作为买房人一定要谨慎,如果银行、住房公积金中心等机构还未出台相应的执行细则,在买房时面对销售人员的这些承诺,一定要写入购房合同中。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看清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