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前阶段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专项整治成果,泉州市住建局下发通知,要求加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专项整治工作。
通知要求,工程项目参建各方,特别是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文明标准化主体责任,应认真全面地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自查自纠。施工单位要严格要求,加强工程项目的日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要健全“网格化”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明确管理标准和管理责任,积极营造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同时,要强化监督执法。县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和市质安站在开展质量安全“双随机”检查的同时,要将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专项整治、施工扬尘治理、建筑安全生产大排查等专项工作纳入质量安全动态监管记分评价体系;对未达到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要按照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标准对责任单位给予信用扣分;对逾期仍未达到规定要求的,责令其停工整顿,并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列入“黑名单”予以通报。(记者李波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