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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完合同卖家反悔不卖房 买卖不成佣金怎么算?

发布时间:2017-05-27  来源:东南早报  

签完合同 卖家反悔不卖房

一波三折 买卖佣金引争执

(黄晖/绘)

【剧情简介】

  签订三方居间合同后,泉州卖家王玲反悔,单方面提出解约。经协商,买家黄杰同意解约,王玲当场支付买卖双方佣金4万多元。但没过几天,王玲越想越不明白,既然买卖不成为何要付全额佣金?

  王玲要求退还部分佣金,与中介争执一个多月。昨日,经过泉州市住建局调解,卖家王玲夫妇表示将支付中介应得的佣金部分,中介同意退还部分佣金。

【主角】

  卖房人:王玲(化名)、王浩(化名)

  买房人:黄杰(化名)

  中介:小柳(化名)

【出品人】

  记者 李波玲

 

【第一幕】

多方因素影响 卖家提出解约

  王玲口头委托中介帮忙出售位于刺桐路的一套房源,与新泉州人黄杰达成买卖意向。王玲一家三口、黄杰及中介等人于4月2日在中介总部签订三方居间服务合同。

  合同约定房屋总成交价为140多万元,买卖双方各支付中介佣金2万多元,黄杰当天先付10万元购买认购金,待5月10日前办好过户手续,黄杰再一次性付齐剩余款项。

  过了一些时日,王玲偶然获悉邻居刚售出的同户型房源竟然比自家的多了十来万元,同时中介义务告知王玲楼市政策或将发生变化。一方面,王玲已然觉得先前约定的总价有些低了;另一方面,王玲心里又忐忑:万一政策真的如传言所说,黄杰到时候因外地人身份受限而无法顺利过户,自己岂不是亏了?

  于是,王玲希望中介小柳等人帮忙协助与买家沟通,三方解除合同。

 

【第二幕】

越想越不对劲 买卖不成佣金怎么算

  经过多次沟通,黄杰同意解除合同,与王玲再次在中介总部见面。王玲要求签写具结书,说明三方无责任解除合同。黄杰取回10万元购买认购金,并且不再追究违约赔偿。

  王玲当场撕毁居间服务合同和购买认购金监管条,并爽快地将买卖双方共计4万多元的佣金一并支付给中介。

  回家后,王玲越想越不对,既然双方都是同意解除合同的,这笔买卖没有达成,那是否意味着全额佣金并不合理?于是,王玲夫妻再次找到小柳说明想法,要求重新协商佣金数额。

 

【第三幕】

双方协商未成 经调解支付应有佣金

  针对王玲的诉求,小柳等人并不赞同。双方对峙持续一个多月,直到昨日,由市住建局工作人员介入调解。

  在调解会上,王玲丈夫王浩称,签约后黄杰曾致电“抱怨”说房源未办理土地证,他当时就提醒妻子买卖可能有变数。王浩认为中介违背诚信理念,利用妻子想更高价卖房的心理,数次“诱导”她违约,好“骗取”双倍佣金。王浩坚持中介应按服务程度收取费用。

  经调解,王浩表示愿意支付中介应有的服务酬劳,中介也同意当场退还部分佣金。

  早报律师顾问团张传江律师分析,在这起一波三折的房屋买卖中,王玲提出解约,黄杰也同意了,双方买卖并未达成,最终按实际工作量支付中介相应的服务费,也算是合理的解决结果。张传江提醒市民们,在诚信买卖中,大家都要有成熟的判断,遵守合同约定,若和平解约不成,则需要冷静走司法渠道,由法律来公正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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