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存量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近日晋江全面推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有效解决交易房屋标的信息不对称、买卖双方彼此不信任、达成交易意向后“产权过户与房款”不能及时交割、买方付完款后卖方却不配合过户等问题。
据晋江住建部门相关人员介绍,交易资金监管相当于在二手房交易中设立一个“支付宝”。在房屋交易过程中,房款将存入晋江住建局开设的监管账户,只有房屋过户完成,资金才会转入卖方的账户;如果过户不成功,资金将退还给买方。在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的办理流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据了解,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适用于晋江范围内的已申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房屋交易行为。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达成交易的,交易资金的交存和使用均应通过监管账户进行,属于按揭贷款的,贷款资金可以免予监管。值得一提的是,中介机构、房屋置业担保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通过监管账户以外的账户代收代付交易资金,不得侵占、挪用交易资金。
此外,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交易的,可申请存量房交易资金免予监管,在办理存量房转让备案时,由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自行成交声明中,声明交易资金自行划转,并自行承担交易过程中发生的资金风险。(记者黄祖祥 通讯员谢佩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