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非常感谢,12万购房补贴已到账了!”日前,新市民何女士在收到市财政拨付的12万元购房补贴后,心情久久难以平静,一个劲地在电话中道谢。记者从市积分办获悉,石狮市新市民积分管理实验批“积分入住”凭证发放仪式后,共有17位符合购房资格的新市民向积分窗口递交了购房补贴申请,经审批,这17位新市民分别获得了10万元~12万元的购房补贴。
今年5月,石狮在全国首推以“积分入住”为核心的新市民积分管理办法,将三类共63家企业纳入实验批试点,开展“积分入住”项目申报和积分测试工作。经过严格申报评分、把关审核、积分排序和集中公示,于9月18日举行了石狮市新市民积分管理实验批“积分入住”凭证发放仪式,200名申请购房补助和72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补助的新市民拿到了“积分入住”凭证。
按照补助规定,符合购房补助的新市民可获得7万元至12万元的补贴。购房补贴标准为:购买普通商品房,每套最高补贴面积不超过120㎡,补贴金额作为购买住房的部分首付款给予兑现,具体按三种类型执行:购买住房面积在90㎡~120㎡,补贴金额12万元;购买住房面积在60㎡~90㎡,补贴金额10万元;购买住房面积在60㎡以下,补贴金额7万元。购买二手房,单套补贴金额5万元,新市民在取得产权手续后即可领取补贴。
首批202万元购房补贴均已拨付到个人账户,但仍有不少符合购房资格的新市民未提交申购材料。市积分办相关负责人提醒符合“积分入住”条件购买普通商品房的新市民,申请购房补贴需向积分窗口提供《石狮市新市民入住购买商品房补贴审批表》;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居住证)及婚姻状况证明、计生证明;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而符合“积分入住”条件购买二手房的新市民则需提交下列材料:《石狮市新市民入住购买商品房补贴审批表》;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居住证)及婚姻状况证明、计生证明;购买二手房买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办理产权过户后的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记者了解到,石狮市新市民积分管理工作自10月份全面铺开以来,广大新市民对积分管理工作的关注度不断升温。截至目前,全市共有48016人参加新市民积分,其中,申请积分入住、积分入学、积分入医、积分入保、积分培训、积分创业、积分入市民卡人数分别为10005人、6020人、4008人、9083人、4140人、3228人、12120人;共有382家企业申请企业账号,315家企业已激活账号。仅11月份,新市民积分管理系统建档申请人数达到29314人,日均建档人数达到近1000人,截至11月底,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建档率达到69.14%,其中建档率最高的宝盖镇,建档率达到8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