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狮国土公告字[2015]8号)
狮国土公告字[2015]8号 2015-7-2
经石狮市人民政府批准,石狮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符合竞买条件并按要求缴交竞买保证金的,均可依照规定申请参加竞买,只准单独申请。
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应在石狮市行政区域内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在石狮市设立的除外)对该用地进行开发建设,该用地开发建设所产生的税费必须在石狮市交纳。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5年07月08日 至 2015年07月30日 到 石狮市土地收购储备发展中心(公务大厦22楼2212室)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5年07月20日 至 2015年07月30日 到 石狮市土地收购储备发展中心(公务大厦22楼2212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7月30日11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5年07月30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5年07月31日16时00分 在 石狮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二楼第一会议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石狮市土地收购储备发展中心(公务大厦22楼2212室)
联 系 人:蔡先生 陈小姐
联系电话:0595-88712212
开户单位:石狮市土地收购储备发展中心,石狮市土地收购储备发展中心
开户银行:石狮农商银行南洋路支行,兴业银行石狮东港支行
银行帐号:9070 6100 1001 0000 0629 61,1586 7010 0100 0001 76
石狮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