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狮市物业管理小区综合考评方案》印发出台。根据方案,今年石狮市将在开展综合考评的基础上,评选出年度“物业管理十佳优秀小区”,并给予奖励。而屡次综合考评成绩差的小区,所属物业服务企业今后承接新的物业管理项目将可能受到影响。
根据方案,今年石狮物业管理综合考评的对象为:由有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服务的住宅小区(包括纯住宅小区、商住小区、高层住宅、别墅等)。未聘用物业服务企业或物业服务企业不具资质的住宅小区不列入考评范围。 考评项目及内容分为:内业(包括物业服务基本制度、业主满意度、居民邻里关系和谐)、外业(包括公共区域保洁和共用部位维护、公共绿化养护、公共秩序维护、公用设施设备维护、装饰装修制度、居民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共两大项9个小项考评内容。对每一项考评内容,方案还确定了评分标准。
考评方式为,由主管部门石狮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属地镇办工作人员以及物业管理专家组成考评组采取不定考评时间、不事先通知、每年每个小区不少于两次随机暗访的方式进行考评。
考评结果设四个等级,即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考评成绩将作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检查、资质升级、评先评优、扶持奖励等的依据,并记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对年度考评成绩达优秀等级的物业管理小区,按得分高低取前10名授予年度“物业管理十佳优秀小区”并给予奖励,所属物业服务企业在次年参加物业管理招投标时可给予适当加分;对年度考评成绩不合格的物业管理小区,由石狮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约谈物业服务企业相关负责人,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定期回访直至整改完毕。物业服务企业在管的所有小区一年内累计四次低于90分的,该物业服务企业当年及次年不得参加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不得承接新的物业管理项目,不得参加评先评优,并在资质检查时列为红色监管企业,进行重点检查;累计六次低于90分的,不予批准核定该物业服务企业等级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