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59个福建省4个农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县(市)之一,石狮坚持问题导向,大胆探索创新,协同推进多项配套措施,力破流转处置、确权颁证、抵押登记、风险缓释、价值评估五大难题,扎实推进农房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在支持“三农”融资方面取得积极成效。截至目前,我市共办理农房抵押贷款近500笔,余额近6亿多元,比试点前余额增长了三成以上。
流转处置、确权颁证等一直是农房抵押贷款的难题。近年来,石狮搭建工作推动机制,成立领导小组,协调处理存在的问题,形成合力,并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石狮市农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出5项正向激励措施,比如按照银行新增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金额的10%给予财政性存款存放配套支持等,同时建立督导考核制度,督促银行在信贷管理制度、内部授权和考核方面建立相关制度安排,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既明确了责任,也调动了方方面面的工作积极性。
在流转处置难的问题上,由市法院强制执行“唯一住房”,破解唯一住房处置法律障碍,并主要采取淘宝司法拍卖处置农房抵押物;明确受让范围可扩大至城区、镇区。对于石狮市已规划批准的城区、镇区内属于利用农村宅基地或“集体回批地”建造的农民住房作为抵押物处置时,受让人可以扩大至非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时制定了《未建历史遗留征地后安置地处置方案》,探索未建回批地收储办法,鼓励连片回批地整合,支持零星回批地建设。
在确权颁证的问题上,为突破并有效解决“少批多建”“未批先建”“一户多宅”等历史遗留问题,石狮按照“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有利于生产、生活和社会稳定”的原则进行分类处置,并组建不动产登记中心,设立登记窗口,开展“房地一体”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截至目前,全市住房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率与颁证率均已超过50%。
在抵押登记的问题上,石狮一方面明确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全市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登记机构,设定2~3个工作日办结时限;另一方面,出台了实施《石狮市已建历史遗留征地后安置地及地上房屋权属登记工作实施方案》,解决已建回批地及地上房屋办证问题。
在风险缓释的问题上,石狮一是建立抵押贷款风险补偿机制,首期由市财政局安排800万元设立风险补偿基金专项资金,信用等级为A级的,按其发生的不良贷款损失的30%共担风险,信用等级为B级的,按其发生的不良贷款损失的10%共担风险;二是实行贷款总量叫停机制和追加机制。对抵押贷款不良率超过5%(含)的银行,暂停办理新的抵押贷款风险共担,当抵押贷款不良率低于5%时视具体情况再行开启风险补偿。同时,视抵押贷款开展情况及贷款不良率发生情况,以予追加。
在价值评估的问题上,石狮采取由银行准入的第三方评估公司运用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同时,也鼓励银行采取自行评估或借贷双方协商的方式客观确定农房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价值。如石狮农商银行以普通农民住房作抵押且申贷金额不超过50万元和以市区、镇区主次干道沿街集体房产作抵押且申贷金额不超过100万元的贷款,可按照每平方米不超过1500元的参考指导价由抵押双方协商确定房产价值,实行免评估,受到农民的热烈欢迎。
(记者 谭耕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