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都十分担心资金风险问题。买房者担心把钱打给房主后,房子不过户。而房主担心房子过户后,钱拿不到手。日前,石狮市出台《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规定》,市民在购买二手房时,可以自愿选择与交易保证机构签订监管协议,把购房款存入指定的银行里,交易完成后资金可以有效划转,从而杜绝了这一风险。
存量房,也称二手房,是指坐落在本市已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所谓存量房交易资金,是指存量房所有权人与买受人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除定金以外的房价款(包括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和转贷资金以及其他形式的购房款项)。目前我市存量房市场持续升温,交易资金量大,资金交接主要通过两种方式:一是买卖双方直接交付资金,此种方式存在因单方的失信,给对方带来资金损失的风险;二是将资金存入中介机构账户,此种方式效率较高,但存在挪用资金的风险。近几年有地方出现挪用存量房交易资金、卷款潜逃的事件,我市虽未发生类似问题,但仍是一个潜在的隐患。
石狮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规定》明确市金融工作局是本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的主管部门,该局委托市金融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本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资金监管遵循安全、快捷、便民、自愿、无偿、有息的原则进行。交易当事人选择资金监管的,需与资金监管机构(市金融服务中心)签订《资金监管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买受人将房价款存入资金监管机构专用账户,资金监管机构向买受人开具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确认书(买受人为出卖人偿还原银行贷款的,监管资金的额度为扣除偿还原银行贷款后的房价款)。交易当事人需监管贷款资金的,则由担保机构或贷款银行认可的第三方法人机构提供阶段性担保,贷款银行将贷款提前发放至资金监管机构专用账户,资金监管机构收到全额监管资金后开具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确认书。
业内人士认为,资金监管的好处多多:一是保障房产交易资金的安全。存量房资金监管可以确保卖方如约拿到尾款,买方顺利拿到产权证,保障房产交易过程的顺利和当事各方的权益;二是流畅交易环节。交易保证机构通过“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监管交易资金,让买卖双方不再纠结于是先过户还是先付款,为买卖双方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资金监管服务,促进市场繁荣;三是进一步完善二手房交易制度。很多房产交易纠纷,究其根源就在于房产交易资金无法得到有效监管,存量房资金监管将从根源上解决难题,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持续的发展。(记者 谭耕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