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房产网

泉州房产 泉州楼盘 泉州家装 泉州建材 置业指南
闽南房产网 > 石狮房产 > 石狮楼市热点 > 石狮:107个扬尘点纳入督查督办范围

石狮:107个扬尘点纳入督查督办范围

发布时间:2021-06-21  来源:石狮日报  

  6月4日,市政府督查室发布第12期督查督办工作通报,再次通报全市扬尘污染整改情况专项督查情况,指出锦尚镇、灵秀镇、永宁镇、凤里街道、蚶江镇所在区域的33个施工项目点位扬尘污染存在问题,并明确责任单位及整改建议。今年以来,石狮市委市政府及生态环境部门高度重视大气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全市共摸排出107个扬尘点,纳入专项督查范围。

  2020年,石狮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较好成效,大气环境质量有了较大改善,污染防治成效指标考核位列泉州第一,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9.2%,同比提高4.3个百分点。但是,可吸入颗粒物(PM10)成为我市大气环境质量首要污染物,引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重视,市政协按照市委有关要求,将大气污染防治作为政协履职持续跟进的重点工作,市政府进一步梳理大气扬尘防治监管部门职责,封堵监管漏洞,加强扬尘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切实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据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推动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组织各职能部门、各镇(办)按行业、按属地,开展全市扬尘点位摸排工作,共摸排出107个扬尘点,形成《2021年石狮市扬尘污染管理责任清单》,明确每个扬尘点位的责任人、治理措施、完成时限。

  自5月25日至6月16日,市环委办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及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已开展两次扬尘污染整改情况专项督查,涉及扬尘治理点48个,主要为在建工程项目,发现问题当场纠正,查出新增扬尘点8个及时纳入清单管理,现场指导完善扬尘污染治理措施28处。编发两期专项督查通报,印发给各主管部门和责任单位,并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求各部门单位加强现场管理,严格落实治理措施,彻底杜绝扬尘污染。

  联合督查组要求,相关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强对所负责的在建施工项目的扬尘污染管理。已设置喷淋系统、洗车池等扬尘污染防治设施的,要督促建设单位正常使用;未落实整改措施的,要督促建设单位立行立改,按照限期要求落实到位。对督查中发现的普遍存在的裸土覆盖面积不足、雾炮车数量及使用频率相对不足等问题,建设单位要按照规范要求提高裸土覆盖面积,增设雾炮车等洒水设施,并在工地进出口的主干道上及时对滴洒漏进行清理喷淋。

  另悉,下半年,联合督查组将开展“回头看”督查,继续对扬尘污染问题较多的项目开展检查督导,确保措施落实、效果持续,持续提升我市环境空气质量。

  (记者 林恩炳)

下一篇:没有了 上一篇: 石狮14所小学一年级招生意见出台
查看更多点评>> 网友参与评论已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