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房建设管控、提升城乡建筑风貌、切实改善人居环境。7月18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石狮市农村住宅建筑立面图集》日前已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并印发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根据要求,石狮农房建设将全面落实“带图审批”,凡设计方案不符合建筑立面图集要求的,将不予办理相关规划许可。
这是石狮以乡村建筑风貌提升为抓手,带动城乡建设品质提升的又一亮点手笔。记者获悉,此次图集的编制,主要从屋顶、山墙、墙体、门窗、勒脚、色彩、材质七个要素给出指导意见。同时,选编了具有石狮特点、又适应现代农村住宅居住功能的6种户型(占地面积囊括80-150平方米)立面图,供广大民众参考。户型设计上注重节地、节能,以及新材料和地方材料的使用。
具体来说,比如屋面,图集建议宜采用歇山顶、硬山顶、悬山顶等传统屋面形式,坡屋面平面形状宜为L形、U形,不同方向的正脊应高低错落形成主次屋面。山墙方面,闽南民居以硬山为主,现代民居山墙则采用简洁形式,可搭配简洁山花装饰,或与通风采光窗结合。墙体方面,外墙可采用涂料、贴砖、石材饰面等多种组合。门窗方面,不建议光亮不锈钢防盗网。勒脚,指的是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主要起保护墙面和防潮作用,宜采用抹水泥或贴石材,高度必须在70厘米以上。此外,新建民房色彩应结合村落片区建筑整体色彩基调,与周边环境融合。
根据要求,各乡镇在受理建房申请时,应严格审查设计方案,符合建筑立面图集要求的,在相关规划许可中予以明确,并附图审批归档,同时向申请人发放并宣讲质量安全常识“一张图”。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省级指导、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村民参与”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长效监管机制,落实农民建房用地保障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规范宅基地审批,指导各镇完成农村建房审批“一个窗口、一套机制”规范化建设,在审批环节100%落实农房建设审查。同时,督促指导各镇加强农房建设批后监管,杜绝违章建设和新增“裸房”。
(记者 康清辉 通讯员 杨朝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