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房产网讯 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出现井喷,公积金余额告急的背景下,去年以来,杭州、徐州、青岛、北京、广州等多个城市开始采取“公转商”贷款方式,即利用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来解燃眉之急。
而从3月1日起,厦门也在全省率先推出此项政策,购房者如果想享受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又不想过长地等待公贷放款轮候,不妨试试“公转商”贷款。以下是读者关于新政的几大热点疑点,本期记者将为你一一解惑。
问:公转商贷款会增加还款压力吗?
答:“公转商”贷款不增加贷款职工还款压力。职工在偿还“公转商”贷款期间,因商业性住房贷款利率高于公积金贷款利率而产生的利息差额,由公积金中心按月给予贴息。
以一笔贷款金额为40万元、贷款期限为20年、还款方式为等额本金的首套住房贷款为例,若使用公积金贷款,首月还款利息金额为1500元;而若使用“公转商”贷款,首月还款利息金额2183.32元,公积金中心将在借款人还款次月为其支付利息补贴683.32元,这样一来实际借款人当月应还利息金额仍为1500元,与公积金贷款享受同等的低息贷款优惠。
问:厦门有哪些银行承办这项业务?
答:厦门市首批承办“公转商”贷款的受委托银行为建行、工行、农行、邮储银行厦门市分行。目前,暂时只有厦门农行推出“公转商”贷款业务,职工在厦门农行现有的8个网点均可办理这项贷款。接下来还将根据业务需求及受委托银行条件,适时增加承办银行。
问:“公转商”贷款是强制性的吗?
答:公转商贷款虽是特殊时期采取的一项便民举措,但此项业务并不强制执行,同时符合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条件的贷款职工,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公积金贷款轮候,或申请公转商贷款。
问:“公转商”贷款相比商贷和公积金贷款有何优势?
答:首先相比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在审批和放款时就需要多耗费至少9个工作日的时间(实际上由于需要轮候,消耗的时间更长)。而“公转商”贷款,本质上便是属于商业贷款,在房屋抵押登记收件当日即可放款,因此,“公转商”贷款只比普通商业贷款的放款时间晚4个工作日(提交公积金中心审批的时限),比公积金贷款的放款时间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如果加上目前公积金贷款的轮候时间,“公转商”贷款在放款时间上优势更加明显。
问:公转商贷款余额可否转回公积金贷款?
答:“公转商”贷款是一个长期性的政策,并将根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金使用率进行调节。当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率低于70%时,公积金中心可视情况将公转商贷款余额转为公积金贷款。未来,若公积金贷款使用率上升到一定比例,又会再次启动“公转商”贷款。公转商贷款余额转为公积金贷款后,公积金中心享有贷款的债权和抵押权,并承担贷款风险。办理转回手续时,借款人无须再次办理相关手续。(本网记者 魏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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