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增产增效分档次给予一次性奖励 、重点项目不停工最高补贴100万元……近日,厦门市政府办公厅印发《2022年一季度“开门红”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鼓励企业增产增效、鼓励市民留厦过年。
市发改委昨日对《方案》进行解读。市发改委表示,我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实施一季度“开门红”工作方案,对做好冬春农业生产、全力稳定工业生产、全力扩大有效投资、促进消费扩容提质、稳定外贸外资增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企业发展、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加强要素保障、加强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等十个方面做出部署,推动我市新的一年经济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鼓励增产增效
分档次给予
一次性增产奖励
鼓励企业增产增效。我市制定促进工业生产稳定运行若干措施,对一季度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增量达到一定标准的企业,按照季度营业收入增幅,分档次给予一次性增产奖励。
实施企业稳岗奖补。对2022年1月31日至2月6日期间日均用电量达到2021年12月日均用电量规模7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根据实际在岗生产的职工人数、天数给予补贴。
实施短周期电力直接交易。鼓励工业企业春节期间连续生产,充分发挥产能,有效提高用电负荷,对已进入电力市场的工业用电大户开展短周期电力直接交易,交易周期为2022年2月1日至2月28日。
重点项目建设
春节至元宵不停工
最高补贴100万
鼓励重点建设项目不停工。对2022年1月31日至2月15日不停工且现场施工日均人数50人以上(含)的项目给予补贴。其中,2022年1月31日至2月6日不停工的项目,按照实际施工情况给予100元/天·人补贴;2022年2月7日至2月15日不停工的项目,按照实际施工情况给予50元/天·人补贴。以上两项措施对单个项目累计补贴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除夕、初一、初二可根据实际施工情况适当安排轮休。
稳定外贸增长
助力企业用好
RCEP优惠政策
根据《方案》,我市将加快出台2022年度稳定外贸发展政策,加强重点企业订单、用工等跟踪,做好重点国企、重点企业走访服务,及时解决企业经营的困难问题;发布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措施清单,鼓励海外仓、集货仓建设,做大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规模,鼓励转口贸易、离岸贸易等业务开展;把握RCEP生效契机,组织相关培训,提升企业用好优惠政策的能力。
支持企业发展
解决企业临时资金
周转困难
对疫情防控期间出台的助企纾困政策,认真梳理研究到期后的接续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2022年1月1日起,暂继续执行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降为1%政策,落实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减征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
加大企业金融支持力度。继续落实《强化金融支持受疫情影响市场主体共渡难关若干措施》中有效期至2022年6月30日的政策。扩大应急还贷服务适用的业务品种、增加合作机构、简化申请材料、提高联审效率,解决企业临时资金周转困难。
实施稳岗奖补
给予一次性
招工奖励
我市将实施企业稳岗奖补,支持共享调剂用工,持续提供要素保障服务,开展“优服务留人”行动,精心组织好“就业援助月”和“春风行动”活动,持续开展线上招聘活动。
给予一次性招工奖励。企业2022年第一季度自主招收初次来厦就业或本市新成长的劳动力,办理就业登记、缴交社保费并在同一企业连续工作2个月及以上的,给予企业一次性招工奖励。
支持劳动力资源开发。经市人社局认定为劳务输入基地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我市企业引进首次来厦市外务工人员(不含劳务派遣用工),在同一企业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给予分批次奖励。
【链接】
“开门红”工作方案与民生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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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米袋子”“菜篮子” 供应保障机制
根据《方案》,我市将全面推进春粮生产,确保完成1.61万亩粮食作物种植任务,建设3个马铃薯、甘薯示范基地,力争春粮产量稳定增长;加强生猪、蔬菜、茶叶、水果、食用菌等生产,抓好9.5万亩在田蔬菜管理,新种春季蔬菜7万亩,推动建设叶菜基地,保持全市能繁母猪存栏2万头以上。
同时,我市健全“米袋子”“菜篮子”市场供应保障机制,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供应、价格基本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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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安置型商品房供给力度
根据《方案》,我市将稳定商品房市场,加大“以房招商”力度,加大安置型商品房供给力度。推进基本具备销售条件的安置型商品房尽快完善前期手续,力争快速形成供应。加快推进安置型商品房项目建设及销售。(记者 刘 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