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露台到底有何用?归属谁?砌墙是否属于违章建设?昨日,导报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现场:被改造的小露台占7成以上
长福裕景1栋楼共30层,一、二层为店面,3层以上每层8户,01—02单元和07—08单元中间各有个小露台。
据悉,这些小露台原本只是用一个1米高的栏杆围着。可昨日,很多楼层的小露台,有的栏杆被拆掉,砌了一堵墙;有的在栏杆上加了木条或铝合金;甚至有业主从露台中间再砌一堵墙,各占半边。
细数下,28层56个这样的小露台,有41个或砌墙或用木条封住,被改造的小露台占了7成以上。
物业:开发商曾出函确认小露台归属
福建雅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饶经理介绍,去年交房以后,他们接到了很多业主投诉,随后请消防部门及市城管执法局相关人员察看现场,并做出整改通知书。
不过去年8月16日,开发商漳州长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具《关于长福裕景1幢01与02单元之间和07与08单元之间的小露台归属的确认 函》。函中称“小露台的使用权确定归各楼层的01单元和08单元”。因此,物业公司停止了整改工作。“公司没出过该函,很可能是伪造的”,开发商一蔡姓人 员昨日却表示,他们不支持也没同意业主圈占小露台,小露台没算入建筑面积,是给消防通道提供采光、通风的作用,希望各业主能友好协商。
市城管局:砌墙属违建构筑物得拆除
漳州市消防支队有关负责人也表示,那个小露台并非消防通道,只是作为采光、通风等用途。
而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第三大队陈副大队长称,昨日他们已经去现场察看,了解到小露台原是采光井,没灌溉水泥板,业主担心容易造成小孩安全 事故,后来开发商听取业主意见,便灌溉了水泥板。“从现场看,在小露台砌墙属违建构筑物,按规定得拆除”,陈副大队长说,但因情况比较特殊,将和业主商量 好再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