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市城乡规划局牵头、芗城区政府委托编制并经专家评审通过的《漳州古城保护与有机更新规划设计》(简称《古城规划》)获得市政府原则同意并正式批复(漳政综〔2013〕114号)。批复指出,我市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名城保护是我市实现“水城、绿城和历史文化名城”三城同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意《古城规划》确定的规划目标和保护原则、划定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以及提出的保护与有机更新措施。
漳州古城规划的总体格局为“一核、一环、两翼、四片”。古城保护和建设控制地带总面积约63.3公顷。其中保护范围面积约26.5公顷:以青年路、新华西路、芳华北路、中山公园北界、联仔街、延安南路、博爱道为界范围内,以及比干庙区域、延安南路东侧沿街骑楼区域和侨村区域。分重点保护、一般保护两级:重点保护区面积约8.3公顷,以香港路、台湾路、修文西路为主轴,串联文庙、中山公园、比干庙的核心区域;一般保护区面积约18.2公顷,为保护范围内除重点保护区外的其它区域。建设控制地带面积约36.8公顷:从保护范围往外东至广播电视大学、漳州五中、工人疗养院围墙,西至三湘江西岸,南至博爱道,北至东坂后礼拜堂北界、瑞京路中段。
批复要求,在古城保护和开发工作中,要认真落实《古城规划》提出的改善交通、完善绿化、保护水系、提升业态等保护策略,改善古城的基础设施和居民生活环境。在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方案设计中,要针对不同的建筑分类,分别采取保护、修缮、改善、整治、保留、加建、新建、迁移等保护整治措施,严格控制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建筑性质、高度、体量、颜色和形式,妥善保护和延续古城的历史格局和历史风貌。市城乡规划局和芗城区政府要在《漳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2-2030)》的指导下,分期组织实施《古城规划》,加强规划监督管理,使各项规划要求得到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