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月11日讯 目前,漳州市中心城区仍有数量众多的危旧房未改造。分布上,危旧房成片的主要有漳糖片区、腾飞馆片区、漳罐新村片区、长运集团宿舍、龙机厂宿舍、新浦路、浦头港、菜市路片区等;零散的主要在新开发小区周边、高楼大厦的后面、企事业单位内和老城区。类别上,预制板房未改造的有100多栋,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左右,主要是上世纪80年代初期企事业单位的自建房、单位房改房和一些零星分布的预制板房;70年代之前旧房主要集中分布在未改造的老城区、城中村。
菜市路片区有不少危旧房待改造
这些危房除了存在外墙裂痕渗水等问题外,更要害的是抗震性能差、结构不稳定,受地震或强风大雨侵蚀时房屋极易发生倒塌等灾害,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此,市九三学社建议,市九三学社建议,把加快危旧房改造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德政工程,纳入漳州市当前城市建设改造提升的重要内容,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力争“十三五”期间基本完成中心城区危旧房改造任务。
鉴于危旧房改造牵涉面广,差异化大,推进难度大,建议市政府成立分管领导牵头,相关职能部门、芗城、龙文区和危旧房所属主管部门参与的协调小组,加强协调推进力度。此外,可实行统筹兼顾、因片(栋)施策。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享有在土地供应、税费减免、安置补偿等方面的优惠扶持政策以及融资优先、建设资金补助等政策。对成片比较集中的危旧房符合条件的,要及时上报,争取上级将其列入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对于已列入棚户区改造项目,要抓紧改造,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进度,并通过督查、审计等方式,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被挤占、挪用。
对不符合城市棚户区改造的中心城区较集中成片危旧房,可采取通过对土地实行公开“招、拍、挂”的方式确定开发商(建设业主单位),由开发商进行开发建设的方式进行。
对于因城市规划等原因无法改造、业主无力自行集资改造、翻建和公私产权交叉无法协商改造的,由政府予以产权置换或按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办法予以货币补偿,原房屋拆除后的土地由政府收回作为城市建设储备用地。
对于独立产权单位(包括直管公房和单位自管房)的房屋和个人自建房屋的危旧房,在符合城市规划前提下,经审批可自行翻建改造。对一些认为有加固价值的危旧房,经适修性评价后,可由业主(或产权人)负责加固排险,政府适当补助。(海都两会报道组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