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1月2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张韩丰)近日,漳州高新区出台了《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的收存使用行为,确保预售商品房所得的款项用于项目的开发建设,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为促进高新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助力。
该《办法》有效解决了高新区当前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政策滞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流程薄弱以及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效力不足的问题;同时,有利于高新区完善商品房预售制度,增加房源供给、平抑房价,保证购房人的合法权利,保障金融机构的信贷资产的安全,保护建筑施工企业及农民工的利益,对高新区构建城市环境、维护社会稳定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