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产证挂失,房产证上是母亲和我两人的名字,因老人无法走动,我可以代母亲挂失吗?
福建三和律师事务所吴文都律师:可以,但应由你母亲办理一份授权委托书,若房管部门要求,该委托书还需你申请公证部门上门公证。你持有委托书,就有权代你母亲挂失了。
2.房子是一方婚前全额购买的,婚后在房产证上增加另一方的名字,这样房产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吗?
福建方圆人律师事务所洪亚斌律师:增名后房产就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虽然房子为一方婚前全额购买的婚前财产,但婚后所有人同意就房屋所有权人增加另一方,视为婚前的财产所有权进行处分,一半赠送给另一方,因此增名后房子就变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
3.我和老公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处房产,去年10月他未经我同意将房子卖给赵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现在我能否要回这处房产?
福建方圆人律师事务所洪亚斌律师:如果赵某属善意第三人,在买卖房屋中没有过错,且已全额支付房款并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则你老公与赵某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你是不能要回这处房产的。若不属于上述情形,你可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你老公与赵某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或撤销,之后向房屋登记部门主张撤销过房登记,从而要求赵某返还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