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福州市不动产登记领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方案》,涵盖为民办实事4个方面17项措施,将于12月底前全面完成。
为解决国有土地上已经出售的城镇住宅历史遗留办证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分类梳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清单,明确牵头责任处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无法解决的,应及时报请当地政府协调和研究解决。
为解决城镇住房土地划拨改出让业务“标准不一、环节多、时限长”等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拟定上报市政府调整城区划拨土地城镇住房划拨改出让缴纳土地出让金的计算标准;将原委托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的划拨土地城镇住房改出让审批和计算土地出让金业务,改委托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直接收件、全额收缴土地出让金后,视同审批,不再办理批文和重新签定出让合同,办事流程从3个减为2个。
为解决拆迁安置房“办证难”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制定下发加快安置房项目不动产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出台拆迁安置房办证工作导则,推进安置房办证工作。
为推进财产登记营商环境4.0版建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开展不动产登记服务入园区工作;全市推广“交房(地)即发证”服务,在市本级先行先试开展国有建设用地首次登记零材料审批;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三期)项目建设,以审批智能化、服务自助化、办事移动化为重点,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减轻群众申请负担,压缩办理时限;年底前,全市各不动产登记大厅至少设立一个党员先锋岗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示范性服务。(记者 何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