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安溪县人民政府批准,安溪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出让土地情况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04月03日 至 2013年05月06日 到 安溪县新华路468号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3年04月03日 至 2013年05月06日 到 安溪县新华路468号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5月06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年05月06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安溪县新华路468号国土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3-09 号地块:2013年04月23日08时00分 至 2013年05月08日17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得人应规划设计一个符合农村集镇特点的集购物、娱乐、商务、餐饮、住宿等为一体的综合商业聚集区的城镇商业综合体,并设置百货区、超市区、文化娱乐区、餐饮区和住宿区。同时,城镇商业综合体总建筑面积的70%不得分割销售出让,且百货区和超市区由开发商直接经营;
(三)具体的规划用途、详细指标及开发要求按安溪县住建局出具的《关于安溪县西坪镇A-1地块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通知》(安建〔2013〕12号)及开发说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