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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最美红砖大厝将拆迁 网友纷纷呼吁保护

发布时间:2013-10-23  来源:东南网  

石狮一座红砖大厝,被曝面临拆迁且只赔8万元,这两天在微博上火了,网友们在吐槽的同时,纷纷呼吁保护这栋有特色的建筑。

记者昨日实地走访发现,这一具有闽南特色的红砖大厝,已建成61年,保存完整,屋主称常有人前去参观。屋主一方称,支持石狮市政府拆迁,希望能将这一祖居迁址重建。

昨日,石狮市加曾寨片区改造指挥部回应称,该建筑未达到文物保护的标准,不可能迁址保护,另外,业主若选择货币补偿,拆迁补偿实际可得151万余元。

石狮市博物馆证实,目前为止,加曾寨片区内的建筑物中尚没有被政府明文认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博物馆一负责人建议,假如屋主认为该建筑具有特殊价值,可以向拆迁指挥部提出要求个案处理,如若规划允许,亦可在片区改造建成的开阔活动空间如广场等,原样重建此建筑物。

 

 

红砖大厝将拆网友呼吁保护

“去看即将拆迁的老宅,整栋大宅拆迁办说算8万块,姐告诉你,家门前开了50年的玉兰、栀子,结了40年的无花果、石榴,一棵树8万,姐都不卖给你,那是姐的私产,姐有权处置……”

19日晚,住在北京的金娜实名发出这条微博,配上多张老宅的图片,很快在网上发酵,截至昨晚9时,转发量已超过8万条,评论超过3万条。

网友“影像厦门”说:“鲜红的红砖大厝8万块就要给拆啦!这可是唯一能跟全世界结砖建筑媲美的,这不是在拆房子,是在拆老祖宗留下的文化根基。”

网友“huhuSleeper”则说:“真想亲眼去看看这幢宅子,坐在树下,栀子花香里慢慢喝杯茶……他们太无知了,不尊重历史与文化根基……”

这条微博发出后,可谓“一石击起千层浪”,网友们在热议和转发的同时,更是表达了对发微博者的支持,希望能保留这栋红砖大厝。

 

支持政府拆迁 希望迁址重建

记者获悉,金娜在新浪的实名认证身份是第60届柏林电影节最佳编剧,她的另一个身份,是石狮籍艺术家蔡小松的妻子。

前晚11时,记者辗转联系到金娜女士,她表示“最好别拆,如果要拆,也要到别处迁址重建”。

金娜称,在1个月前,他们就接到要拆迁的通知,这两日石狮加曾寨拆迁指挥部更是催得紧,叫家里人赶快签字。

“这栋房子是我老公的祖父在1952年建成的,保管得很好,是典型的红砖大厝,拆掉真是可惜。”金娜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她在本月17日,特地从北京赶到石狮,再看一眼大厝,看见一砖一瓦,一草一木,觉得很伤感很可惜,自己和家人打算将这栋古大厝保护起来。

金娜表示,支持石狮市政府的拆迁,希望“在拆的同时,做好迁的工作”,即大厝拆掉后,能找一块地进行迁址重建,她已将自己的想法,写信告诉石狮市相关领导。

另外,金娜还回应了拆迁补偿8万一说,称根据政府的赔偿方案,每平方米赔400多元,这一建筑面积200平方米,赔偿总额是86400元,而且还要折旧并扣除天井部分。她强调,发微博并不是为钱,而是要将这大厝保存下来。

 

走访

大厝保存完好常有人来参观

昨日上午10时30分,记者来到石狮灵秀镇彭田村加曾寨中区53号民房,找到了这一红砖大厝。

房前空地上,栽满了白玉兰、无花果、石榴,房屋四周尽是花草。房屋主体为红砖、石条结构,屋内横梁有多处配有精美的木雕,整体保存完好。

现房子主人蔡冬青告诉记者,这栋房子已有61年,因为保存完好,时常有人慕名过来参观,他也希望这栋房子在拆迁时能保留下来或迁址复建。

蔡冬青告诉记者,自己的哥哥蔡小松和嫂子金娜,都是文化名人,有些画家、艺术家来到这里就不想走了,想要留在这里创作。“如果房子不拆,还可为石狮文化产业尽上一份力,把祖厝当作创作基地”。

 

回应

不是文保单位不可能迁址保护

昨日下午5时,记者来到石狮市加曾寨片区改造指挥部,办公室主任黄先生告诉记者,片区改造指挥部依法依规开展动迁工作,这栋祖屋虽有特色,但未列入名人故居文物保护,此类建筑在石狮普遍可见,尚不能列入文物保护,亦不可能进行迁移性保护。

“另外,整个村庄只有少数保存相对较好,达不到成片保护的要求,也根本无需重复保护。”该负责人还表示,根据城市规划方案,加曾寨规划为服装城配套商业、物流,目前正在总体规划、组织实施中,土地并未对外进行招拍挂。 

 

根据补偿方案实际可补151万

针对“只赔8万”一说,这位负责人还表示,金娜微博中提到的拆迁补偿金额与事实不符,如若选择货币补偿,真实数字应是1518562.56元(含搬迁时限奖励、自行过渡奖励金)。

这位负责人表示,根据该建筑1956年的建房手续,批准建设面积276.66平方米,实有建筑占地面积190.07平方米。根据《石狮市加曾寨片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补偿安置方案有如下3种选择:

1.房屋产权调换,即房屋可补偿面积190.07平方米,可照顾购买房屋面积155.66平方米,可照顾购买商场83.00平方米。总计,可调换(含照顾购买)房屋345.73平方米、商场83.00平方米,扩购需缴纳361813.99元。

搬迁补助费1900.7元,每季度临时安置费3991.47元,搬迁时限奖励50000元,自行过渡奖励金5000元,合计第一期发放金额60892.17元。

2.货币补偿,即户主放弃安置而选择货币补偿的,可以得到1518562.56元(含搬迁时限奖励、自行过渡奖励金)。

3.采取部分房屋产权调换、部分货币补偿相结合,即据户主的具体需求,采取部分房屋产权调换、部分货币补偿相结合的补偿安置方案。

 

专家

未达文保价值可提个案处理

昨日,记者从石狮市博物馆获悉,加曾寨片区内大都是近现代建筑,少有几栋是抗战胜利后建成的红砖古厝。目前为止,加曾寨片区内的建筑物中尚没有被政府明文认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

石狮市博物馆一负责人称,未经认定的文物保护单位,在片区改造过程中,原则上将按照相同拆迁赔偿标准进行拆迁赔偿。假如金娜认为家中红砖建筑物房屋具有特殊价值,她可以向拆迁指挥部提出要求个案处理,可以与片区改造方协商,如若规划允许,亦可在片区改造建成的开阔活动空间如广场等,原样重建她家的建筑物。

泉州市文广新局出宝阳副局长称,一般地,可以从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三方面考量一处建筑是否具有文物保护价值。类似于网友金娜在加曾寨的红砖古厝,在闽南地区不在少数,如果房屋业主认为自己的房屋具有特殊保护价值,可以向石狮文物保护部门提出申请,请专门人员实地勘察,看是否具有认定为文物的特性,才能被认定为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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