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元兴花园小区“一半物管,一半自治”的现象进行关注。虽是个案,但也从侧面反映出石狮小区物业管理现状。连日来,记者调查发现,全市现有住宅小区130余个,成立业主委员会有30多家,但实施正规物业管理的小区约占半数。
两种小区的物管模式
A、小区自治。地处南洋路北段的振狮小区,是石狮最早的居民小区之一,从1992年6月入住直到2004年,其物业管理均由开发商负责;因与物业管理公司发生纠纷,振狮小区于2004年8月底成立石狮首家业委会。此后不到三年间,振狮小区先后换了三四家物业公司,但均因水耗水损等一系列问题,振狮小区与物业公司屡屡不欢而散。
2007年,振狮小区业主自发组织成立“小区业主自救管理部”,将小区分成三个区域来管理。除兴闽商厦业主请物业公司管理外,A幢、B幢、别墅区与工业区两个区域则仍在“自救”,即业主自行收费管理,请来保安、保洁及水电工为小区服务。
B、社区代管。华侨新村也是一个老旧小区,在这个相对开放的小区内,居住着1000多户近3000人口,其中约70%是外来流动人口,小区处于社区代管形态。
据华侨新村住户介绍,一般涉及公共的事务都由湖边社区居委会处理,保洁人员由社区聘请,公用路灯等设施坏了,也是向社区居委会反映修缮。春节前夕,华侨新村8栋4号楼一住户反映称楼上的下水道漏水,气味难闻且水淹到一楼。由于小区没有物业公司负责管理,社区居委会、市房产交易中心也没有楼上住户的相关信息,直到十余天后,楼上住户回到家中,下水道问题才得以解决。
多形态共存的小区物管
记者从市物业管理站获悉,目前,石狮小区的管理方式主要有小区业主自治、村(居)委会代管以及由小区业主委员会自行聘请或房地产通过招投标选聘的物业公司管理等方式。
新建住宅小区其在预售过程中必须100%实行前期物业招投标,因而上述前三种物业管理形态大多集中于老旧小区,虽然这些小区也能勉强维持,但业主追求物业服务更高品质的提升空间十分有限。
“目前我们小区物业费还是每平方米4毛钱,而请物业公司的话这个收费标准肯定要提。”振狮小区原业委会王副主任坦言,小区业主自我管理收支平衡即可,而物业公司则需要考虑企业赢利。
而属于村(居)委会代管的小区,则更多依赖于村(居)委会通过加大公共投入来改善小区现有面貌。如位于湖滨路的原市直机关宿舍楼,曾因卫生状况差、公共秩序乱、治安问题多等问题,令住户颇有怨言,本报也曾多次报道关注。社区方面积极投入资金加以整治,小区面貌虽有改观,但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石狮市一家物业公司的负责人坦言,作为老旧小区,由于硬件老化、业主轮换等多种因素,物业公司进驻管理也不现实,“风险太高”。
试试“准物业”模式
无物管老旧小区的管理,是百姓呼声很高却又难以满意解决的“顽症”。一个重要原因是业主委会员难以成立,这其中除众多业主难以组织外,出于“吃力不讨好”的顾虑,愿意出任业委会代表的业主更是“凤毛麟角”。小区没有“当家人”,就难以选聘物业公司。
2012年,石狮市制定印发《石狮市物业管理三年发展规划》,力争至今年底,符合成立业委会条件的物业管理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达到100%,全市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80%以上。去年,石狮市又出台政策加快老旧小区整治并筹备成立集体性质物业服务企业。但对照规划目标数据,还需付出不少努力。
那么,有没有一种模式能够破破老旧小区的物管困局呢?有关人士建议可以尝试“准物业”模式。即,可以只购买专业性较强的物业服务项目,也可以采取居民自行管理和聘请专职人员相结合的日常维护方式。“准物业”主要提供治安防范、绿化保洁、维修维护和停车管理等基本服务,也可根据居民需要拓展其他服务。据记者了解,“准物业”模式近年来在国家不少城市老旧小区推行,或可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