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房产网

泉州房产 泉州楼盘 泉州家装 泉州建材 置业指南
闽南房产网 > 石狮房产 > 石狮楼市热点 > 石狮:杜绝圈地 占公共停车位行为

石狮:杜绝圈地 占公共停车位行为

发布时间:2021-06-21  来源:石狮日报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日益增多,停车难让不少市民伤透了脑筋。为了缓解这样的现象,市交警部门在市区主要路段的两侧都施划了许多停车位,并进行规范管理,可一些商家为了自己的利益,竟打起了公共停车位的心思:有些商家将自己的电动三轮车和锥形筒摆放在公共停车位里,或索性装上地锁,阻止其他车主停车;有的公共停车位中间赫然写着“专用车位”大字,想要停车的车主只能望而却步。更有甚者,竟安排保安人员专门看管,禁止其他车主进场停车。

  政协委员何世宁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设置障碍物等形式占用社会公共资源,从事非交通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拒绝或禁止他人使用公共停车位,但面对形形色色的私自占用车位的手段,不少市民既不满又无奈,群众反响很大。

  何世宁认为,公共停车位如何杜绝“私人定制”的现象,这不仅考验城市管理的能力,也是对交通参与者的考验,还需要监管、服务和法律“三管”齐下到位,方能杜绝圈地占停车位的乱象。他建议:

  要注重法治,同时兼顾商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以设置障碍物等形式来占用道路公共停车位,也无权拒绝或禁止他人停放,但也要看到,随着私家车数量的增加,商家门前是否有停车位已经成为各个商家竞争的硬件条件之一,同时也是客户选择消费的必要条件之一,而占用公共停车位也就成了商家揽客的无奈选择。怎样兼顾商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政府有关部门应该有相应办法。

  要注重治根,引入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商家或有关人员进行劝导,责令其限期自行整改,如果不进行整改,城管、交警等执法部门联合执法,清除公共停车位上的“专用车位”等字样,并标明“城市公共停车位”,对障碍物进行没收或者强制拆除。同时,为防止执法人员前脚拆除,业主后脚又装上等现象,建议将这种行为纳入诚信体系,对违法违规者加以失信惩戒。

  要加强宣传与巡查管理。建议城管、交警等有关部门联合市融媒体中心,运用报纸、广播、电视、“两微一端”等主流宣传媒体,通过专题宣传片、新闻采访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明确门前停车位不是商户的“自留地”,任何商户不得随意占用,也不能以进店消费为条件拒绝附近市民正常停放车辆;加大曝光力度,同时通过热线媒体线上平台接受市民的投诉、举报。同时,要加大巡查管理力度,要求商户共同营造一个有序、文明的公共停车秩序,自觉维护市容秩序。

  (记者 谢艳 通讯员 蔡晴芸)

下一篇:没有了 上一篇: 石狮:107个扬尘点纳入督查督办范围
查看更多点评>> 网友参与评论已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