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进自家小区,车还没停稳,就要先交5元停车费。所给的“停车券”,也没有税务局的章。为此,漳州万豪国际小区的业主们非常不满。
漳州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称,在小区内停车半个小时以下不能收费。物价局将介入调查。
律师称,物业若存在偷漏税行为,业主可向税务部门举报。
保安:按次数算,与时间无关
漳州万豪国际小区,去年底刚交房,可停车问题已让业主们怨声载道。
住在4栋的陈先生说,车进小区,还没停稳,保安就会走过来收钱,一次5元。有时一天进出四五次,要花好几十。
昨天下午,海都邦邦坐上陈先生的车,到停车场走上一遭。果然,一进停车场,保安就走过来收取3元停车费,并称“按次数算,与时间无关”。
但当陈先生索要发票时,保安立马改口说要5元,并拿出一张“停车券”,上面只有物业管理处的盖章。“为啥没有税务局盖章?”见陈先生质疑,保安又从包里拿出一张正规、盖有税务局印章的发票。
物业:这是没办法的事
对此,漳州市乐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万豪国际小区物业处郭主任称,这是没办法的事。因江滨附近车满为患,很多外来的小车都会停进小区,所以小区停车场压力很大。按次收取5元停车费,也是临时的办法,最终解决办法物业处还在研究调整。
而对于开具非正规发票一事,郭主任表示不知情。当事保安则解释,很多业主没有报销的需要,所以用不着正规发票,但如果业主有需要,他会给。
部门:这违反物价规定
昨天下午,漳州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称,这是绝对不允许的。他说,虽然《物权法》对小区停车费没有明文规定的标准,但物价局曾对漳州小区物业作出规定,在小区内停车半小时以下不能收费。对此,漳州市物价局将介入调查。
福建簪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曾晓明称,收取小区停车费时,小区物业有义务向车主提供盖有税务局印章的正规发票。如小区存在偷漏税行为,业主可向税务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