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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荣昌广场楼顶违建被拆 两年后物业建办公用房

发布时间:2015-12-23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30层楼顶 开发商违规建酒吧”追踪

  ——违建刚拆两年 物业又建办公用房

  事发荣昌广场A栋楼顶,物业认为都是公共产权,可以互换;漳州市室内装饰装修管理监督站回应,违规,今天下发停工通知

 

 

 受到业主阻拦后,工人只能暂时停工

 

  两年前违规建高空酒吧被拆(本报2013年8月22日曾作报道),现在物业又要建物业办公用房。昨日,漳州市芗城区荣昌广场A栋多名业主拨打海都热线通 95060反映,该栋30楼楼顶又开工了。之前部门查处已经明确,楼顶属于公共部位。物业这是侵犯业主的权益,他们绝对不同意。

 

  物业公司认为,物业办公用房和楼顶的造型房都是公共产权,互换应该是可以的。

 

  昨日,漳州市室内装修管理站办公室吴主任回应,物业的做法已违规,今天将下发停工通知。

 

  业主:未经同意 物业在楼顶公共用地施工

 

  荣昌广场A栋顶楼有3座造型房,昨天上午海都记者来到现场时,最东边的一间造型房内有四五名工人,有的在贴瓷砖,有的在给墙面装订木板。

 

  30楼的业主吴先生说,他是上周发现楼顶存在施工现象的。一开始向物业公司反映,他们都支支吾吾的,后来才承认是他们在施工。另一名业主何女士说,物业的人告诉她,这个地方要做成餐厅。何女士说,两年前的施工,已经造成自己家墙壁好几道裂纹。现在又在施工,她担心房屋受损会更厉害。

 

  在现场的几名30楼业主均表示,之前部门查处意见和海都报的报道已经写得很明确了,这个地方是公共产权,物业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占用。

 

  物业:准备做物业办公用房 反正都是公共产权

 

  昨天,荣昌花园物业服务中心林主任回应称,A栋30楼楼顶是准备装修做物业的办公用房,而不是业主说的高空餐厅。

 

  林主任称,今年,物业对小区内业主在小区公共食堂用餐需求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大部分业主表示有这个需求。物业准备将现在的物业用房腾出来,换成业主餐厅,再把物业办公房搬到A栋30楼楼顶。

 

  林主任说,物业办公用房也是公共产权,造型房也是公共产权,互换一下应该可以。

 

  部门:物业违规 今天将下发停工通知

 

  昨天,漳州市室内装饰装修管理监督站办公室吴主任说,经了解,物业无法提供对该区域拥有产权的材料。因此,物业未经业主的同意,在造型楼内装修是违规的。吴主任说,今天他们将到现场对物业下发停工通知。

 

  昨天傍晚,受理此事的漳州市城管执法局三大队回复称,由于当天有较大的拆违任务,接到业主反映后,他们没办法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理。昨日下午,到现场查看时,业主和楼顶造型房都没人。今天执法局会再到现场详细了解情况后再做处理。(海都记者 朱加良 白志强 文/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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