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房产网

泉州房产 泉州楼盘 泉州家装 泉州建材 置业指南
闽南房产网 > 漳州房产 > 漳州楼市热点 > 3·15特别关注:新规下 漳州个别楼盘广告待规范

3·15特别关注:新规下 漳州个别楼盘广告待规范

发布时间:2016-03-16  来源:闽南房产网  

  购房时,售楼小姐信誓旦旦说可上名校,咬牙掏巨款买下后,名校落空的现象,这几年,在漳州并不少见。广告中,明明写的是周边配套齐全,近轻轨,靠医院,可入住了两三年,啥都没有,迟迟不见“齐全”的身影。近年来,许多购房者都有买房时接收到的信息与交房后的实际情况大相径庭的亲身经历。期间,终因合同的契约精神,由于合同中尚未明确约定事宜,往往是消费者吃了“哑巴亏”。不得不说,导致这种情况发生,房企投放的各种广告宣传和销售人员口中的营销噱头,都逃脱不了干系。

 

  好在,2月1日起,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正式实施啦。值此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结合新颁布的规定,漳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有关商家下发经营告示书,其中,针对房地产行业的虚假广告和不实宣传,列出了专门的提示,要求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而类似“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等表述,都将被视为违规。可记者走访发现,仍有个别楼盘广告有待规范。

 

  现象:个别房产广告违规宣传

 

  根据《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三条,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规定第四条,还对房产广告内容范畴进行了规范,具体为: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不得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不得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不得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近日,记者连续走访漳州芗城、龙文两个主城区大大小小房企户外广告后发现,在各拼新意已白热化的房地产户外广告中,呈现三大现象。一类是仍保持新春贺岁内容,该类型广告以拜年为主,不涉及楼盘具体信息,最多是含有“热销全城”,“返乡置业”等凸显客群的吸睛字眼。一类是传递价格优惠,以存多少可抵多少最为普遍。参照新广告法,这两类广告并无明显的不妥之处。可市面上仍有个别楼盘广告,打着“可就读某小学,投资可获益多少回报”的房产广告内容,如漳州动车站一房产广告,就打着“就读某小学某校区”“距离漳州动车站10分钟”的广告语,显然违反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房企:新规有利于市场秩序规范

 

  现实中,许多购房纠纷除了质量问题,多是由于购房前与购房后的消息不对称,以致消费者偏信房产广告宣传及售楼人员口头宣传造成的。事后维权中,广告单页或是户外广告宣传的内容往往也被消费者当成证据加以诟病。可作为房企,广告宣传向来又被视为楼盘销售的重要一环,如今,被带上了如此严苛的紧箍咒,房企的反映如何呢?

 

  走访中,更多的入驻漳州品牌开发商向记者表示,新广告法的实施,表面上看是被套上了紧箍咒,实际上是更有利于地产业广告宣传的进一步规范。位于江滨板块某楼盘的有多年销售经验的小彭指出,以前的一些广告,还在规划中甚至是社会上刚有风声的信息,只要是对楼盘有利,就被大张旗鼓写入巨幅广告加以宣传,等事情尘埃落定,最终结果与当初的宣传内容不相符合时,免不了的是业主的情绪反弹,最终导致对开发商品牌的不认可,损害的还是开发商的品牌效应,得不偿失。如今对广告内容严加规范,是对购房人负责,更是对开发商品牌市场培养的保护。

 

  而实践中,一些大品牌房企在入驻之初,一开始就不以标榜自己是学区房,能有怎样的升值空间,投资回报来吸客。漳州万科城项目策划陈先生就表示,万科城向客户推荐楼盘时,多以楼盘本身的优势介绍来吸客,如户型,建筑理念,装修风格等,当然,周边已有的配套,如闽师大,漳州市医院也会相应涉及一些,虽然闽师大附小就在一墙之隔,但这涉及到教育主管部门的入学划片问题,并非房企能独自左右的,故不向客户主动推荐。这也符合了新广告法的精神。

 

  提醒:纠纷处理,以购房合同约定内容为主

 

  吴小姐是一位零经验的准购房人,对于房产广告对自己的吸引,吴小姐毫不避讳。吴小姐表示,因为缺乏购房经验,她很侧重销售人员及广告宣传的内容,如今房产广告有章可循,对广告内容加以限制,无疑是对自己买房有利,不过她也担心,要是遇到不负责任的销售人员,将不能呈现在广告中的内容加以信口开河,万一纠纷产生,消费者手中没能有广告宣传留底做证据,对自己反而更不利。

 

  对此业内人士提醒,购房过程因消息不对称产生纠纷,当买卖双方不能有利举证时,多以购房合同及补充协议中的约定为准。可诸如“就读学校”,“投资可获多少回报”这样的宣传内容通常是不会写入购房合同中的,故此,购房人在买房之初,建议应多做楼盘及周边配套的相关功课,自行多方面了解楼盘品质,不能偏信营销人员的一面之词,签订购房合同时,也应不厌其烦,不被枯燥的法律条文吓倒,在签订协议前,认真阅读,或是请律师对合同进行把关。(闽南网漳州房产记者 黄一红)

查看更多点评>> 网友参与评论已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