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
●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延续原营业税优惠
●预计今年减轻企业税负5000多亿元
据新华社北京3月18日电1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 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营改增是我国目前推出的最重要的税制改革,也是最大的一项减税计划。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营改增也将确保所有行 业税负只减不增,有利于推动产业转型、结构优化。
我国自2012年开始推行营改增,已经覆盖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此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覆盖面更广。财政部相关司负 责人介绍,这次实行的是“双扩”,包括扩大试点行业范围,将剩下的4个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 适用6%税率;还包括将新增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
此次改革之后,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营业税逐步退出历史舞台。这次新增试点行业,涉及纳税人近1000万户,是前期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总户数的近1.7倍;年营业税规模约1.9万亿元,约占原营业税总收入的80%。
此次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减税效应将会不断放大,预计今年就将减轻企业税负5000多亿元。在全面推开营改增之后,还将采取多种措施确保行业税 负只减不增。根据改革方案,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全行业,特别是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意味着减税规模较大、受益面较广。通过外 购、租入、自建等方式新增不动产的企业都将因此获益,前期试点纳税人总体税负会因此下降,同时,原增值纳税人总体税负也会相应下降。在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 中,还明确新增试点行业的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原则上予以延续,对老合同、老项目以及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对服务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政策,从税制设计不 增加企业负担。随着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统一的增值税制度将逐步建立起来,今后将会通过进一步简并税制、公平税负,走向立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