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讯(闽南网漳州房产记者 黄一红)还在为买了房,贷款却迟迟批不下来而发愁吗?不用愁了,根据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最新公告,9月15日起,漳州开办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业务(“公转商”贷)啦!这种方式的实行,有助于缓解住房公积金个贷使用率过高,资金流动性紧张的局面,持续助力全市房地产“去库存”。
什么是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资金流动性紧张,无充足资金发放贷款的情况下,将本应由中心资金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转由受托行以银行资金发放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借款人仍按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还本付息,因商业贷款利率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不同产生的利息差,由公积金中心向受托银行补贴的贷款方式。
为什么要开办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
据了解,在全市房地产去库存脚步加快的背景下,申请贷款买房的群体不断壮大,特别是个人住房公积金办理对象扩展覆盖到民营中小企业后,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人员就更多了。目前,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个贷出现了使用率过高,资金流动性紧张的情况。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支持合理购房信贷需求,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享受住房贷款政策性利率优惠的权利,避免因资金流动性不足造成住房公积金贷款积压轮候,持续助力全市房地产“去库存”,经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报市政府同意,启动住房公积金应急融资,决定开办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业务(“公转商”贷)。
采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既能使借款人享受到的政策性利率优惠与住房公积金贷款完全一致,也能解公积金中心资金不足的燃眉之急。
什么时候开办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
根据公告要求,从2016年9月15日起,凡运营条件成熟,已与漳州市公积金中心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业务合作协议》的受托银行,其承办的住房公积金信贷业务,均可纳入贴息贷款运行范围。
9月15日起,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采用贴息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两种方式灵活结合的运行模式,根据资金流动性状况和相关承办银行密切配合,阶段性采用贴息贷款,即:资金流动性不足时采用银行资金发放贴息贷款;资金流动性改善后,改回使用自有资金发放公积金贷款,对于已审批的贴息贷款,逐步转换回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