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莫兰蒂”、“鲇鱼”两个台风让漳州市农村的一些民宅遭受到损失,面临重建。日前,漳州市政府制定了《漳州市农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村民灾后重建将得到一定的资金补助。其中,一般重建户每户补助2.5万元以上,贫困重建户补助3.3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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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灾后本人及时申请
《方案》说,重建对象是指因自然灾害造成住房倒塌、危房和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农户。重建户分为贫困重建户和一般重建户两类。贫困重建户是指无经济能力或经济能力较弱的五保户、低保户、建档立卡的贫困户、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一般重建户是指有一定经济能力的农户。
受灾前已建新房或另购住房的,受灾前无人居住的旧房因灾倒损的,房屋有一定损坏但修复加固后仍可居住的,不列为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对象。
因灾倒损房屋的集中重建对象,经本人申请、村委会评议、乡镇(街道)审核后,由县级民政部门会同住建部门审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搬迁点及其重建对象,经本人申请、村委会评议、乡镇(街道)审核后,由县级国土部门会同住建部门审批。
属造福工程搬迁的重建对象,按造福工程有关规定办理。
补助多少?最低每户2.5万元
重建房屋按照每户人口3人及以下的70平方米宅基地、4人及以上的80平方米宅基地的标准设计,一般2层半,不超过3层。提倡集中重建,鼓励统规统建,允许统规自建和分散重建,引导到城镇购买住宅。
省政府对一般重建户给予每户2万元补助,对贫困重建户给予每户2.5万元补助。市政府对一般重建户给予每户0.5万元补助,对贫困重建户给予每户0.8万元补助;县政府也要安排补助资金。
对受地质灾害威胁居民搬迁集中重建和受灾倒损房易地集中重建户,省政府给予每户1万元补助。
此外,对重建户,免收土地证书工本费、房屋产权证书工本费或不动产权证书工本费,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开垦费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记者 萧镇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