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漳州市芗城区经十一路及安置房项目建设需要,决定对经十一路及安置房项目规划范围内(即芗城区西桥街道南星村诗墩自然村内,具体范围以规划用地红线图为准)进行征地拆迁。凡在用地范围内的坟主,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前往芗城区南星村村民委员会办理坟墓迁移手续,并于8月31日前迁移完毕,逾期未办理或未迁移的,将按无主坟墓处理,责任由墓主自负。
联系地址:芗城区西桥街道南星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郑文山联系电话:0596-2303286
特此通告。
漳州市芗城区经十一路及安置房征地拆迁协调小组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