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石狮市开展宜居环境建设三年行动的第一年,一大批宜居环境建设项目正在加快推进。与此同时,石狮市注重源头把关,从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入手,确保城市新建建筑有益宜居环境建设。根据新的建筑设计方案审查要求,石狮市今后凡10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都必须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石狮市住建部门相关人士告诉记者,适应宜居环境建设的需要,石狮市建筑设计方案审查的内容较以往有所增加,其中一项就是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根据要求,新建、改建、扩建的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大型公共建筑(指建筑面积2万㎡以上的公共建筑)、10万㎡以上的住宅小区以及财政性投资的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据悉,绿色建筑指的是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推广绿色建筑,有益于宜居环境的塑造。目前,石狮市新的住宅楼盘建筑面积普遍超过10万平方米,规定10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必须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实际上也意味着今后全市新建住宅小区都将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此外,石狮市建筑设计方案审查还新增了交通影响评价的内容,要求建筑规模超过10万平方米的住宅、商业、服务、办公类项目建筑方案和重要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类项目、重要交通类项目及规划主管部门认为需要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应提交该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这同样有益于宜居环境的塑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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