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近日,《石狮市2021年新市民积分创业实施方案》(简称《方案》)出台。据悉,石狮今年将拿出50个“积分创业”指标供新市民申请,其中,A类新市民25名,B类新市民25名。
据了解,石狮新市民是指在石狮工作居住,并持有流动人口居住证的人员或新市民积分管理办法实施后户口新迁入石狮的非石狮市户籍人员。其中,A类是指从事企业经营管理服务、经商投资创业等积分人员,B类是指以产业工人为主体的基层岗位、一线实操工作积分人员。
新出台的《方案》指出,“积分创业”扶持对象的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创业项目无环境污染,市场竞争力强,预期经济与社会效益好,有较成熟的计划书;创业项目是新产品、新技术、新商业模式,符合创新、创意及国家重点支持高新技术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要求,或是对石狮支柱产业提供产业化服务,具有拓展产业链功能的服务;创业者具有保证营运的资金或一定的融资方案,以及开展项目的相关工作人员;创业者有创业经验1年以上(含在高校期间);孵化期签约前必须在石狮的工商局登记注册,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据悉,经评审入驻的“积分创业”扶持对象的项目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其中包括预孵化期(半年)享受租金全免、高端培训、档案托管、日常服务等扶持,孵化期(两年半)享受扩大场所、贷款贴息、融资推介、宣传推介、导师辅导、考察标杆、创业培训“福利”等。(记者温文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