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房产网

泉州房产 泉州楼盘 泉州家装 泉州建材 置业指南
闽南房产网 > 石狮房产 > 石狮楼市热点 > 石狮新增10所公办幼儿园并首次招生

石狮新增10所公办幼儿园并首次招生

发布时间:2021-07-05  来源:石狮日报  

  石狮市2021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日前出台。今年招生年龄为2021年秋季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全市公办、集体办幼儿园(不含12所村办集体园),计划招收小班155班,适龄幼儿3875名,与2020年相比新增32班,增招适龄幼儿800名。

  新增10所公办幼儿园

  今年我市将新增市第六实验幼儿园、市幸福中心幼儿园两所公办园和市产投教育集团旗下的服装城实验幼儿园、狮仔山中心幼儿园、第四实验幼儿园、锦塘中心幼儿园、龙窟中心幼儿园、金埭中心幼儿园、莲坂中心幼儿园、锦林中心幼儿园等8所集体公办园。

  市第六实验幼儿园招生范围为:厝锦、古山村原居住户(1988年建市时已入户入住家庭)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幼儿(户口落户时间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溪前、青莲、莲塘村原居住户(1988年建市前已入户入住家庭)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幼儿(户口落户时间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各10名适龄幼儿。符合教育优待照顾对象和积分入学的适龄幼儿。户籍在蚶江镇,并实际居住的市(镇)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公办学校、民办高校在编在职教职工的直系子女。

  市幸福中心幼儿园招生范围为:杆头、坑东村原居住户(1988年建市时已入户入住家庭)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幼儿(户口落户时间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杆头、坑东村新居民户并实际居住的各5名适龄幼儿。符合教育优待照顾对象和积分入学的适龄幼儿。户籍在杆头、坑东村,并实际居住的市(镇)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公办学校、民办高校在编在职教职工的直系子女。

  教育集团举办的8所幼儿园招生对象范围参照公办园招生对象,若有剩余学位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优先招收在周边居住的适龄幼儿免试入园。

  4类对象可享优待照顾

  今年我市幼儿园招生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原则,分类组织适龄儿童相对就近、免试入园。今年各公办幼儿园(新增的除外)的招生服务范围与去年总体相同。全市公办幼儿园优先招收符合下列政策要求的4类适龄儿童:

  一是出生入户申报时户籍在招生片区内的原居住户(1988年建市时已经入户入住家庭),并实际居住在学校招生片区内,与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户口簿且户籍没有变动的适龄幼儿。

  二是教育优待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泉教综〔2021〕4号)、石狮市优秀人才子女;国家级道德模范子女(含祖孙关系);泉州市“教育世家”的直系子女(含祖孙关系);石狮市“荣誉市民”、石狮市级以上“见义勇为”市民的子女(含祖孙关系);石狮市十佳职业经理人、石狮市十佳新锐设计师的子女;“石狮好人”子女;其他符合政府特殊照顾政策对象的子女。

  三是户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居住的市(镇)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公办学校、民办高校在编在职教职工的直系子女。

  四是审核确定的学校招生区域内新市民、民办高校及新闻行业人才积分入学的适龄幼儿对象。

  在招生程序上,6月30日,各幼儿园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7月7日至8日,各幼儿园接受符合招生范围、政策优待对象的适龄幼儿登记报名。7月11日—12日,各幼儿园汇总政策符合招生范围、政策优待对象的适龄幼儿报名登记情况,并向教育局报送审核结果。7月15日,各幼儿园公布招生结果,招生工作结束。(记者 许小雄 通讯员 洪文件)

下一篇:没有了 上一篇: 石狮市2021年小学一年级招生有六大变化
查看更多点评>> 网友参与评论已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