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月1日起,《漳州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意见》(简称意见)将正式开始执行,意见对商品房资金账户全程监管、专款专用,用于保障商品房开发能够顺利完工并交付,严防“烂尾楼”再现。
此次新政适用于期房预售,现房交易不在监管范围内,新政有效期限5年。行业人士指出,此举有利于规范市场,堵住开发商“卷款跑路”的漏洞,但并非一剂包治烂尾楼的“灵丹妙药”,真正“治本”的方法,还是要购房者提高防范意识,谨慎出手买房。
堵住原有政策“漏洞”
有关于烂尾楼的话题,常常切中购房者的“切肤之痛”。近几年,漳州市区有几个烂尾项目,至今无法恢复重建,成为楼市繁荣过后的“疮痍”,人民广场欢乐城、万家世贸广场、恒丰城市广场等“烂尾楼”就是其中的个案。
海都记者从漳州市住建局市场监管科获悉,对于商品房资金账户的监管一直有在推动,如今这个意见的实施,主要是对市场行为做进一步的规范,将有利于规避“烂尾楼”工程。
在商品房期房的销售环节当中,主要涉及定金、首付款、按揭款等资金款项,为了确保账户资金用于商品房开发,主管部门、监管银行对这一专用账户实施监管。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许可之前,需要向主管部门提交开户银行的专用账户,并与住建局、监管银行三方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账户监管协议书》(以下简称监管协议书)。
开发商增加开户银行的,或需变更开户银行,需经市住建局同意,并按要求签订监管协议书。若开发商在原监管银行有设定土地证、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申请增设或变更开户银行前,不但应征得原监管银行同意,还需出具原监管银行允许增设或变更监管银行的函件给市住建局。
行业人士告诉记者,有开发商以变更或者增设开户银行,逃脱监管视线,将开发资金挪移甚至“卷款跑路”,这一政策确实能够规避这一风险。和过去的政策相比,监管的环节有所增加,增加了主管部门监管的环节,由主管部门、监管银行多方实施共同监管,也堵住了原有政策当中的“漏洞”。
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
不少买房人都知道,判断一个楼盘是否具备卖房的条件,要看开发商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商只有工程条件达到预售许可的规定,才能获批预售许可证,也才能开始卖房。因此,这一预售批准环节,是保障买房人权益,并对开发商实施监管的重要环节。
漳州市住建局预售科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还在执行的“闽八条”,对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有明确规定,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中“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界定为:中高层及以下(即九层及以下)建筑主体施工形象进度达到地面二层,高层(即十层及以上)建筑主体施工形象进度达到地面一层,超高层(即建筑高度100米及以上)建筑主体施工形象进度达到地面±0.00。
取得预售许可之后,开发商就可以开始卖房了,但它的专用资金账户要全程受到监管。预售资金按建设进程进行核拨,必须留有足够的资金保证建设工程竣工交付。其中,工程主体封顶时,账户应留足项目工程预算总额(不包括土地出让金)40%的资金额度,精装修项目留足50%。尤其对暂定资质的开发商所开发楼盘,在工程主体封顶时,还应提交主体结构分部验收合格证明方能申请后续的预售资金核拨。
完成室内外装修至单体验收期间,账户应留足项目工程预算总额20%的资金额度,确保室外工程建设的顺利完成。取得《商品房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后,账户应留足项目工程预算总额3%的资金额度(不包含开发企业代收代缴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确保质量保修金及时用于工程质量保修,专款专用。
买房要提高防范意识
近几年来,在漳州繁荣的房地产开发背后,也出现了个别“烂尾楼”现象,至今未能恢复重建,成为城市发展难以根治的“疮痍”,这也警醒着购房者,在买房时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
其中,人民广场欢乐城、万家世贸广场、恒丰城市广场等“烂尾楼”就是其中的个案,尽管造成烂尾的原因各种各样,但其中开发企业的专用资金账户监管存在漏洞,在一定程度上为开发商提供了可趁之机。因此,加强对开发企业预售资金账户的监管是有必要的。
天利仁和销售王经理介绍,加强预售资金的监管,增加了相应的监管环节,规避了开发企业资金断裂卷款跑路的风险,整体来说有利于保护购房者。但对于开发企业来说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只不过需要增加一些报批的手续。
不过,预售资金的监管并非根治烂尾楼的“灵丹妙药”,在当前的市场行情下,一些销售不理想的开发商,确实面临着比较大的资金压力,“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钻监管的漏洞也不是没有可能的。因为假如购房者采取一次性付款或者将购房款打入别的账户,都可能帮助开发商逃脱监管,导致购房者自身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因而关键还是要购房者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了解开发商的开发资质和实力,谨慎出手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