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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一小区配套未完成 业主不满交房

发布时间:2016-03-10  来源:闽南房产网  

  最近,龙海石码鸿源·紫云至尊小区通知交房,遭部分业主反对,因为小区内的公共配套未完善。开发商称,他们与业主签订的是旧版《商品房买卖合同》,小区公共配套可分期完成。尽管如此,为了有效过渡新旧《商品房买卖合同》,龙海市房管局2次下发通知,要求暂缓交房。

 

  公开资料显示,鸿源·紫云至尊小区共9栋,每栋18层,开发商是漳州兆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项目在2011年10月开工,2015年10月竣工,通过竣工验收。

 

  前日上午,记者走访该小区发现,小区内的楼栋已经竣工,但西面围墙还在建设,南门内的部分绿化、通道还在施工。那么,小区是否达到交房标准?

 

  对此,开发商总经理陈先生说,根据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2007年版《商品房买卖合同》,小区只要通过消防、竣工验收即可交房,而小区公共配套可分期完成。龙海市房管局物业管理股负责人郑女士证实这一说法。

 

  但是,针对业主多次投诉,龙海市房管局分别在1月22日和2月2日,对开发商下发通知,要求“暂缓、暂停交房”。那么,既然达到了交房条件,为何房管局又下发暂停通知呢?

 

  昨天,龙海市房管局局长助理张毅民介绍,在2014版《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交房条件第一点为必须取得竣工备案表——要求小区公共配套建设完成。根据《物业承接查验办法》,房管局必须在交房前,依法对开发商的小区公共配套进行检查和验收。虽然旧版本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该部分条件,但房管局依法下发的2次通知,目的是为了有效过渡新、旧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差异,为小区质量把关,敦促小区完善公共配套,减少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的摩擦。

 

  张毅民称,如果小区拒绝整改,房管局将对此作为不良经营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予以通报。但从目前情况看,开发商有积极整改的态度。

 

  昨日,记者再次来到该小区,发现小区内的公共配套已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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